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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省委组织部同意,现将2022年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开展遴选。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市县(区)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我市县(区)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青岛市的县(区)级以下机关(单位),市直部门设在区市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市级以上机关(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以后出生)。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2年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灯塔-青岛组工”网络平台(http://zzb.qingdao.gov.cn)“公务员录用专题”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进入“灯塔-青岛组工”网络平台(http://zzb.qingdao.gov.cn)“公务员录用专题”的“公开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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