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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教育博士综合考核安排

根据2023年博士招生工作安排,学校现已完成教育博士水平测试相关工作。为了做好教育博士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现将教师发展学院2023年度教育博士综合考核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到、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

2.地点:雁塔校区教学一楼一层教室

(二)综合考核

1.时间:5月10-11日(星期三、星期四)

2.地点:雁塔校区教学一楼一层教室

详细考核安排将于5月9日通知考生。

二、参加综合考核人员

参加教育博士综合考核的考生须达到学校基本合格分数线的要求:外国语水平达到免试条件或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大于等于50分;业务水平达到免试条件或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大于等于55分。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外语口语水平测试(英语)、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等部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于5月9日到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一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专业外语口语水平测试(英语)成绩满分50分,不计入总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分,专业知识考查满分100分,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50%+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50%;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考生总成绩均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最终成绩为综合考核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成绩。

说明: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为外语及业务水平免试或参加相应水平测试后合格人员。考生各阶段成绩具有否决权,外语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和综合考核任一部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

1.本次教育博士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考核过程中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综合考核,若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将按照考试违规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未尽事宜参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相关招生信息。

3.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其它相关事宜通过综合考核QQ群发布,请尽快加入(进群后备注“专业-姓名”)。请考生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参加综合考核,凡未在规定时间执行者视为放弃。同时,及时关注教师发展学院网站http://jsfz.snnu.edu.cn/。

学校课程与教学QQ群:728394073

学生发展与教育QQ群:765472003

教育领导与管理QQ群:250408875

 

办公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一楼114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03933

 

 

教师发展学院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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