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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附件1)和《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研究同意,报教务处审核批准,特制定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免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机构

1、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细则”、“推免生工作方案”,负责本单位内计划推荐指标安排、符合资格学生名单和本单位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喻玲娜、陈杰

成员:银波、盛丰、邓斌、李毅、孙士权、鲍海艳、吴方同、黄草、伍志元、陈龙、刘志华、许珊、綦丽

纪律监督:银波

秘书:刘爱华

2、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由负责申请者的申请资格与条件、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核查,对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进行质询、综合评价和审核鉴定。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杰

成员:程永舟、邓斌、游涛、姚宇、屈科、陈龙、伍志元、李毅、蒋中明、雷鹏、鲍海艳、喻和平、张登祥、盛松涛、盛丰、胡国华、黄草、谌宏伟、危润初、武海鹏、孙士权、吴方同、聂小保、王云波、陈宏、赵文玉、刘春华、蒋朝晖、夏波、曹周红、朱博渊、李江夏、施奇佳、隆院男

纪律监督:银波

秘书:刘爱华、綦丽

二、推免生申请

推免学生应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及处分记录,无其他学术不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推免生(含教改班)基本条件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第二章第九条的要求。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第一章第五条,以及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20〕18号)》,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学生和水利特岗生。

推免学生应学业优秀,补考、重修课程严格按初修成绩计分。

三、推免生指标分配

1、学校下达我院2025年推免生计划数为20个。根据学院2025年推荐工作小组会议决定,分两轮进行遴选。

(1)按比例将其中16个指标分配到各专业,通过学院遴选机制进行第一轮遴选。分配方案如下:

专业

港航

水电

水文

船海

给排水

环工

地信

合计

普通班

卓越班

普通班

卓越班

指标数

3

1

2

1

1

1

4

2

1

16

各专业符合推免条件、且综合考核排名与指标数相对应的学生获得推免资格。

(2)剩余的4个指标分配到水利类(港航、水电、水文)三个专业,通过学院遴选机制进行第二轮遴选。具体方案如下: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中,港航专业普通班综合考核排名第4、港航专业卓越班综合考核排名第2、水电专业普通班综合考核排名第3、水电专业卓越班综合考核排名第2和水文专业综合考核排名第2的5名同学参与遴选,综合考核前4名获得推免资格。

参考《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此过程中,不同专业及同一专业下的普通班与卓越班的学生学业成绩,按该专业普通班或卓越班全体学生的平均学业成绩予以标准化计算,以消除不同培养方案下课程体系不同可能造成的学生学业成绩差异。

四、遴选办法

1、按长理工大教〔2021〕11号文的第二章第十一条要求进行。其中,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占20%(20分),根据长理工大教〔2021〕11号文的附件进行计分,若最高得分者超过20分,计20分,其他依次按得分与最高得分的比例计分。

2、根据《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长理工大教〔2021〕11号文件中的附件《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办法》中第1-6项计分项目类别,每个类别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分。例如,在第2项类别中的文化、艺术和体育比赛,只能计其中一项赛事的最高分。但在第1项类别中,如果以不同项目获得教育部举办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团中央举办的“挑战杯”和“创青春”国家奖(不含省奖)可以累加计分,并可计另一项赛事最高分。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由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从严把握。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严格审查,可不受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5、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6、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文件附件《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办法》第1条中“学科竞赛计分项目由各学院参照教务处每年公布的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自主确定,原则上应选择本学院各学科专业中有影响力的学科竞赛项目”的要求,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我院学科竞赛计分项目基本参照教务处每年公布的“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具体学科竞赛计分项目如下:

①《2024年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中除序号为32、33、34、35、36、58、69、117、118之外的国家级竞赛项目和除序号为7、14、25、31之外的省级竞赛项目。

②《2023年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中除序号为32、33、34、35、36、58、69之外的国家级竞赛项目和除序号为10、11、12、31之外的省级竞赛项目。

③《2022年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中除序号为34、35、36、37、38之外的国家级竞赛项目和除序号为10、11、12、31之外的省级竞赛项目。

④《2021年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中除序号为35、36、37、38、39之外的国家级竞赛项目和除序号为10、11、12、31之外的省级竞赛项目。

7、根据推免生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初选名单。

五、遴选程序

学院推免生工作遴选程序如下:

1、2024年9月4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和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政策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学院推免生工作方案和工作细则,并报教务处审定和备案。

2、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中午13:00前,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后,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及《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只需提交电子档);并提供英语和计算机过级成绩单、有关科研成果与学科竞赛奖励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至工三B425学院教务办。

3、2024年9月9-10日,申请者材料由学院学工办和教务办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教务办复核,拟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名单,报学院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复核后确定进入综合考核名单。

4、2024年9月14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申请者资格条件、学业成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含在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等进行审核鉴定、综合排名、公示和推荐,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送交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初审,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2024年9月18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7日;如有异议,学校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6、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7、推免选拔工作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水利教务办)以实名书面形式反映。未尽事宜按学校《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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