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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精神和《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复试笔试不再单独组织进行,相关内容纳入面试统一考核。网络远程复试采取“双机位”方式进行。

计算机技术专业非全日制(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名单与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振刚

成员:刘博、张宇昕、陈纯毅、张昕

秘书:陈纯毅

四、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收人数

类型 专业领域代码 专业领域名称 拟招人数 全日制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5 083500 软件工程 30 085404 计算机技术 135 085405 软件工程 26 非全日制 085404 计算机技术 25

注:拟招生人数会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复试情况可能进行调整。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招生目录中规定的复试笔试科目程序设计不再单独组织进行,相关内容纳入面试考核。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含复试笔试科目内容)、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组成。其中,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①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为学生证)、身份证信息与报考信息是否相符;②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③本科成绩单。相关提交材料说明请参见研招办网站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交材料说明(https://yzb.cust.edu.cn/zsxx/9438791fa6ae4a579a173195657a61b3.htm)。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保存3年。

复试环节和内容包括: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核业务素质和科研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其中:

(1)专业基础及专业知识占50分,考核重点:①基础理论,②专业知识,③对学科发展前沿了解情况,④本科学习成绩;

(2)综合能力占40分,考核重点:①逻辑思维能力,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中表现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敬业精神、钻研精神、团结协作精神;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分。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统一复试外,还须加试操作系统和软件工程两个复试科目。考核形式采取网络远程考核的形式。单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

(四)体检

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复试期间不体检。

六、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两个环节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者,为复试合格。

复试合格考生将复试成绩乘以0.3,将初试总成绩除以5乘以0.7,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7+复试成绩总分*0.3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七、复试安排

1、考生远程复试环境准备。考生需要准备独立空间参加复试。该独立空间在整个复试过程中须满足:

1)不得有与复试内容相关的文字、视频等任何形式的资料。

2)周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3)相对僻静,避免出现影响考试的噪音。

2、远程复试双机位平台的准备。远程复试采用两个机位:

1) 第一个机位用于网络远程复试的智能手机或者电脑,其上安装QQ和企业微信,支持视频、音频通话。

2) 第二个机位用于考场环境观察的智能手机,其上安装腾讯会议(版本1.5以上),支持音频和视频通话。

3) 准备支持开展网络视频会议的无线网络环境或者通信数据流量。

4) 确保研究生报名系统中登记的手机号码有效,系统将以向该号码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身份校验。

5) 用上述手机号码采用“手机号登录”的方式登录企业微信,加入“长春理工大学”。

6) 以上工作请在3月31日13:00之前完成。在准备复试平台过程中存在困难或遇到任何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13029142922。

3、提交相关电子版文件:

(一)需提交的电子版文件内容

(1) 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

(2) 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有专科和本科成绩单),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由档案部门复印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3) 《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见《长春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提交材料说明》附件1,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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