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金陵科技学院硕士点  > 金陵科技学院土木水利专业硕士学位点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金陵科技学院土木水利专业硕士学位点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参照《金陵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试行)》(金院字〔2022〕24号)、《金陵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金院字〔2022〕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2024级土木水利专业硕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坚持双方自愿原则,学生选择导师优先。

2、每位研究生必须配备2名导师,其中校内导师1名,校外导师1名。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校外导师为第二导师。校外导师一般不独立指导研究生,须与校内导师合作成立导师小组,共同指导研究生。

二、师生互选条件

导师必须具有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研究生必须是被我校正式录取且能正常报到注册的研究生。

三、导师选择指导2024级研究生人数的规定

每位校内导师原则上每年招收土木水利专硕研究生数量不超过2名,正在指导的土木水利专业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6名。

四、双选流程

1、土木水利专硕点发布研究生和导师信息,研究生与导师沟通交流,相互了解。

2、研究生填写《金陵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信息及选择导师申请表》,每名研究生按照志愿顺序可以选择3名导师。

3、申请表先由第一志愿导师审阅,在招生限额内选择研究生,第一志愿导师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师生互选生效。第一志愿导师不予选择的,由第二志愿导师选择,依此类推。落选的研究生,由学位点进行调剂,在征得师生同意的基础上分配研究生或导师。

4、双选名单确定后,汇总表需在建筑工程学院公示3天,随后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五、其他说明

师生双选工作一经结束,不能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导师的,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位点牵头学院研究,报研究生处审批后,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六、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本学位点牵头学院负责解释。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点

2024年7月19日

附:2024年土木水利专业硕士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时间表

时间

互选流程

详细内容

7月20日

公布导师信息

研究生秘书将本年度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联系方式、研究方向、科研情况等信息发送给学生。

7月21日~22日

           研究生初选导师

研究生填写《金陵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信息及选择导师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7月22日22:00前将附有电子签名的《申请表》发送到指定邮箱(wxq33@jit.edu.cn)。

7月23日~24日

校内导师选择确认、专硕点协调互选

1.研究生秘书将《申请表》发给相关导师,导师根据研究生志愿并结合研究生本人情况在规定人数内选择指导研究生。

2.落选的研究生或导师,由专硕点进行调剂,在征得师生同意的基础上分配研究生或导师。3.研究生导师在7月24日22:00前将附有导师电子签名的《申请表》发送到指定邮箱(wxq33@jit.edu.cn)。

7月25日~27日

公示

双选名单汇总后,研究生秘书填写《金陵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与导师互选情况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并在建筑工程学院公示3天。

7月28日

       研究生处审定、备案

研究生秘书将《汇总表》及公示照片电子版交研究生处。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