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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采矿工程研究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山东科技大学采矿工程研究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结合采矿工程研究院实际,现就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研究生复试小组、服务保障工作小组。其中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复试方案,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研究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和投诉;研究生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复试成绩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做好复试全程记录、给出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服务保障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实施方案,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疫情防护、模拟预演等工作,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采矿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 长:潘立友

副组长:许斌

成 员:赵清寿 陈理强 刘浩 张运忠

采矿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复试服务保障工作小组

组 长:潘立友

副组长:张运忠

成 员:许斌 陈理强 刘志刚 刘浩 韩圣军

二、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组织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方式

学习形式

计划数

085700

资源与环境

全国统考

全日制

5

四、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考察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加试(仅需要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等环节。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

考试科目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试时间原则上为2小时。笔试科目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学校统一分配。监考教师由研究院选派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式在编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实行回避制度。考试过程中由专门监考人员监考,要求考生在空白纸张上用黑色中性笔答题,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答题结果。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生考核一般15分钟左右。主要考查考生在校期间的基础知识、科研活动、综合能力等,包含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专业外语和外语口语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专门问题问答和考核过程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和朗读三方面,分值占15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考查,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4.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复试成绩即为不合格。

5.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40%。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该考生初试及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加试笔试科目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时间每门科目原则上为2小时。要求考生在空白纸张上用黑色中性笔答题,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答题结果。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面试程序

1.考生进行自我介绍、外语朗读。

2.专业组提问3~5个问题。

3.考生回答。

4.专家在《硕士生面试打分表》打分后交秘书,秘书计算“面试总成绩”(将每位专家对考生的打分进行总平均并保留两位小数,即为“面试总成绩”)。

5.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本单位保密室备查。

6.面试小组组长向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面试情况、主持填写复试综合评语(对是否录取意见不作鉴定)、签字并公布面试成绩。

7.面试小组秘书负责将复试材料整理好后送交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七、调剂工作

(一)基本要求

调剂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途径,研究院认真做好生源调剂工作。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10.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数学一可以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以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调剂。数学三与经济类综合能力(396)视为相同。

(二)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含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被录取的调剂考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垮学院调专业。

2.未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我校按照教育部、山东省等上级主管部门合理设置志愿锁定时间。锁定时间解除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八、录取工作

1.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研究确定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

研究院按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总成绩/N)× 60%+(复试总成绩/2)× 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①N=考生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满分之和/100

②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

2.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进行排名,研究确定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

3.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等。

5.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根据招生计划和研究院上报的拟录取考生信息,确定学校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7.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8.在复试、录取阶段,研究院适时在研究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准确及时公布专项计划、单独考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

9.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10.复试期间,学校成立专门监督检查组,到各学院复试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11.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加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的相关要求,加大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九、复试分数线

详见山东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线。

十、联系方式

我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38-3078519;监督电话:0538-3078517;邮箱:ckgcyjy@sdust.edu.cn。

十一、其他

1.在复试的基础上,研究院应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安排落实拟录取考生的指导教师。安排落实指导教师要实行双向选择的办法,充分尊重考生和指导教师的意见,不得平均分配和强行摊派。

2.研究院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在本专业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前任何人均不得泄露复试试题有关内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山东科技大学采矿工程研究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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