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精神,制订郑州大学河南先进技术研究院(简称:先进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
二、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先进院精心设计并严格遵循复试程序,制定了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保证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 复试名单确定原则:依据我院2024年各专业分数线,分专业确定复试名单,所有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 复试名单公布方式和地址:我院根据工作安排,将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通过先进院官网对外发布,发布地址http://www7.zzu.edu.cn/xjy/。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 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复试考生持准考证和复试通知单进校,逾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4月1日14:30-17:30,郑州大学北校区河南先进技术研究院101报告厅
3. 复试时间、地点:
① 复试人员: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计算机技术专业考生
复试时间:4月2日-4月3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郑州大学北校区2号楼河南先进技术研究院
② 复试人员: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
复试时间:4月2日,上午8:30开始
复试地点:郑州大学北校区2号楼河南先进技术研究院
③ 复试人员:材料与化工、环境工程、药学硕士专业考生
复试时间:4月2日,上午10:30开始
复试地点:郑州大学北校区2号楼河南先进技术研究院
郑州大学北校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7号
调剂考生待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4. 复试程序和要求
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充分发挥并规范专家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认真遴选专家组成员,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我院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必要时,我院保留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的权利。
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像录音,复试过程录像或录音由我院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资料
1.1)准考证。
1.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1.3)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1.5)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的院(系)党组织填写并盖章;非应届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没有党组织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暂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由考生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村委会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政审材料为一页,不得加页)(政审表详见附件2)。
1.6)郑州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系统并打印通知单,详见附件3)。
2. 提交方式及时间:
电子版:考生把所需审核材料打包之后发到指定邮箱(hnxjjsyjy@zzu.edu.cn;提交的材料格式均为PDF;压缩包命名规则:报考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各专业提交截止时间为专业复试时间前一天下午14:00之前。
纸质版:所有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在资格审查当天提交。
有意向调剂我院的考生可提前准备资格审查资料,收到复试通知后提交。
3. 我院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复试根据专业分组进行,同一专业分不同小组进行复试时,各小组复试专家提前商讨确定统一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
1.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20分),时长5分钟。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情况线下评分。
2. 专业能力考核占80%(80分),时长15分钟。
专业能力考核包括专业题目作答和专家问答的方式。
专业题目作答:从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题目现场作答,专家根据作答打分(30分)。
专家问答:专家提问对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50分)。
3. 复试总成绩=外语口语听力+专业能力。复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
4. 复试成绩占比40%。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1.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
2. 综合排序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占比(60%)+复试成绩×占比(40%)
3. 复试结果公示: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
总成绩排名方式:分专业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政治成绩、初试数学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
4.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三、调剂
我院“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材料与化工(085600),环境工程(085701),药学硕士(105500)”专业有部分计划缺额,将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在我院官网公布调剂工作办法。
咨询电话:0371-63886876,咨询QQ群:425072136(加群注明‘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分数’,审核通过后入群)。
四、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复试完成48小时内在先进院官网(http://www7.zzu.edu.cn/xjy/)公布考生的综合排序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录取工作全程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要求
1. 考生可在附件4中查询各专业招生导师的基本信息,根据各导师研究方向及本人意愿进行拟定导师选择。于复试结束3天内填写《郑州大学河南先进技术研究院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意向导师选择情况表》(附件5),发送PDF格式文件到指定邮箱hnxjjsyjy@zzu.edu.cn(文件命名:报考专业+姓名+意向导师选择情况表)。
2. 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先进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我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3. 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我院所有专业均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4. 特别提示。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监督与申诉
先进院将保证畅通的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3885509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特别关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先进院网站,关于复试信息和复试有关通知将在此随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