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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下半年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研究生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研究生毕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工作精神及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就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对研究生毕业资格做全面审核

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及证书发放,事关教育公平公正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研究生管理系统在校生学籍注册数据为依据,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政策要求,审核研究生毕业资格,坚决杜绝违反国家规定入学的学生取得学历证书。

(一)毕业资格审核对象

延期到2021下半年拟毕业的研究生。

(二)毕业资格审核内容

各单位将答辩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后,参考系统审核结论,对照各专业培养培养方案及学生个人培养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

1、审核研究生学籍是否正常,是否到达毕业年限;

2、审核研究生是否修完培养计划上所有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3、审核研究生是否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等培养环节;

4、审核研究生是否通过论文答辩。

二、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在“培养工作—毕业管理—毕业资格审核”模块下点击并审核本单位预计毕业、结业生的毕结业资格,所有预计毕结业生的毕、结业状态为“毕业”或“结业”后,点击“设置毕业学籍状态”,然后从“毕业管理—导出毕业生信息”模块下,导出学籍状态是“毕业”和“结业”的学生名单。系统操作不清楚的,可联系培养办(67781709)或在培养工作微信群联系孙晓冰。

三、报送材料

(一)毕结业生资格审核报告。

内容主要包括:审核工作程序,毕结业生分层次、类别人数等,主管领导、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核人、图像信息审核人需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可参考附件1)。做到不错报、漏报研究生毕业生数据。

(二)通过毕结业生资格审核的数据(按附件2格式)。

(三)延期研究生申请材料。

四、相关工作时间要求

(一)12月7日前将答辩结果录入管理系统。

(二)12月8日收毕业生资格审核报告、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毕业生登记表。

(三)12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审核下载打印成绩单并到培养办盖章。

(四)12月18日前,报送延期申请材料。

五、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照片和毕业生成绩单要求

(一)通知研究生下载最新版《郑州大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

http://gs.zzu.edu.cn/info/1030/4930.htm,并指导毕业研究生按填表说明规范填写。学校意见栏时间,统一填写为“2021年12月15日”,其余各栏目时间据实填写。

(二)毕业证书照片必须与学信网电子注册照片保持一致,不得将学生自行提供的照片粘贴到毕业证书上(否则将会造成无法进行学历认证)。毕业证照片粘贴时间另行通知。

(三)12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审核下载打印毕业生成绩单,中文3-5份,英文1份,填写《毕业生成绩单盖章申请表》,统一到培养办公室盖章。严禁由学生个人打印成绩单,院系收齐后到培养办盖章的现象。

六、延期毕业工作

(一)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研究生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在规定的最长学习期限内适当延期。申请延期毕业的时间为半年或者一年,须逐次申请和审批。

(二)请通知所有应于2021下半年毕业而没有毕业的同学,下载并填写延期申请表(一式一份,下载地址:http://gs.zzu.edu.cn/info/1030/8014.htm),延长学习年限申请理由栏需填写申请理由、延期期间的时间安排等,本人签名。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后,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汇总审核后,将延期毕业学生汇总表(一式五份,下载地址:http://gs.zzu.edu.cn/info/1052/7988.htm)及学生个人申请表由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8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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