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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10月修订)

一、指导思想:

根据《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以专业学习成绩为主,注重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和科研创新能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维护广大本科生的切身利益,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严格选拔推荐条件和程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推荐对象:

统招录取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推免条件者,可以作为推免生进行推荐。

三、推荐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前六个学期必修课及限选课不及格科目累计不超过1门且经首次补考已通过。

3、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或组织处分。

4、英语成绩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A.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50分;

B.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C.雅思总分不低于6.5且单项分数不低于5.5;

D.托福总分不低于90分。

四、推荐程序:

1、开学初期,“推免”工作小组收交申请推免同学的申请书及综合考评证明材料,计算出综合考评分值(B);

2、张榜公示申请推免学生的加分依据及综合考评分值(B)。公示期为3天。

3、计算各专业学习成绩,并确定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

4、按本专业方向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人数和当年的推荐指标确定相应比例。公式为各专业方向推免人数=本专业方向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人数/全年级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总人数*当年的推荐指标数量(不包含破格推免指标)。

5、按照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专业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的原则,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正式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6、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五、成绩计算:

推荐综合测评成绩(M)包括三个学年的专业平均成绩(A,满分100分)和考评成绩(B,满分100分,各分项满分见后文)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M=A×80%+(100+B)×20%

推荐名次按M值大小排序

1、专业课成绩(满分100分)

前6学期中必修课及限选课各门课程考试成绩(补考后通过科目按照60分计算)与该门课程学分乘积之和除以总学分,即得出平均值(A),以此排定学习成绩名次。

考查课/实验课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A、良/B、中/C、及格/D、不及格/E),按以下标准折算成百分制:优/A:95,良/B:85,中/C:75,及格/D:60,不及格/E:40。

2、综合考评(满分100分)

综合考评是指对学生品行和科研能力综合考评。主要包括体育素质、文化素质、创新创业类竞赛、学科类竞赛、社会服务奖励、先进奖励和科研奖励。

体育素质(满分6分,同一学年中仅取加分最高项目,加分项目以加分名录为准)

获得国家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75分,三等奖1.5分,优秀奖1.25分,省部级竞赛获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2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85分。

校运动会及校内各类联赛获得单项第一名加1分,第二名加0.9,第三名加0.8,以后依次递减0.05分。

院运会获得单项第一加0.6分,二、三名分别加0.5分和0.4分。环校跑获得第一名加1分,第二名加0.9分,第三名以后至所取名次前50%的加0.8分,后50%的加0.6分。

以上所有体育类赛事,若为集体项目,则加分减半。

文化素质(满分6分,同一学年中仅取加分最高项目,加分项目以加分名录为准)

个人参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75分,三等奖1.5分,优秀奖1.25分,省部级竞赛获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2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85分。获得厅级竞赛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5分、三等奖加0.7分。获得院(处)级竞赛一等奖加0.6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4分。若为集体项目,则加分减半。

创新创业类(满分27分,每学年从A类和B类竞赛中进行考评,仅取每学年的两类竞赛中的加分最高的一项,加分项目以附件一竞赛级别为准)

A类:

团体参赛,依据获奖证书排名前50%队员(参赛人数为奇数,前50%进一位)全国性竞赛一等奖9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优秀奖6分,获得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4分。获得厅级竞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团体参赛,依据获奖证书排名后50%队员,全国性竞赛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4分,获得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获得厅级竞赛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个人参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9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优秀奖6分,获得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4分。获得厅级竞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2分。获得院(处)级竞赛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B类:

团体参赛,依据获奖证书排名前50%队员(参赛人数为奇数,前50%进一位)全国性竞赛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获得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获得厅级竞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团体参赛,依据获奖证书排名后50%队员,获得全国性竞赛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获得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获得厅级竞赛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个人参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获得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获得厅级竞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获得院(处)级竞赛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学科竞赛类(满分27分,同一学年中仅取学科竞赛目录中加分最高一项,加分项目以附件一竞赛级别为准)

个人参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9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优秀奖6分,获得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优秀奖4分。获得厅级竞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获得院(处)级竞赛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团队参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获得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3分。获得厅级竞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社会服务(满分9分,每一学年本项中的2个方面只选其一,不实行累加)

1、第一方面

学生干部,即经过学校、院(系)审核备案,在学生班委会、团支部及以上学生组织中任职的学生,应当按照岗位职责要求,积极工作,热情为学生服务,年级长、副年级长、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副书记、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加分分数为 (任职年限╳3)分,各班班长、团支书、校(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加分分数为 (任职年限╳2.5)分,各班班委、团支部委员、年级各委员会委员、校(院)团委学生会委员加分分数为(任职年限╳1.5)分,单一学期取最高任职(单一学期不同岗位加分不累加)加分。

2、第二方面

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年级(班级)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依照《郑州大学星级志愿者评定细则》,按照所获星级志愿者星数总和进行加分,加分分数为(总星数╳1)分。

先进奖励(满分5分,每学年仅取等级最高一项进行加分,同一学年中不累计加分)

包括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服务先进个人、文体活动积极分子、优秀通讯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教官等。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校(厅)级加1分,院(处)级加0.5分。

科研成果奖励(满分20分,仅取全部成果中的最高等级进行加分)

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并有学术论文发表,可适当加分以示鼓励。标准为:在中科院分区大区3区及以上SCI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20分(仅限学生第一作者,且通讯作者为材料学院教师【教师名单参见材料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栏目】,第一通讯单位为郑州大学);在中科院分区大区4区SCI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加15分(仅限学生第一作者,且通讯作者为材料学院教师【教师名单参见材料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栏目】,第一通讯单位为郑州大学);在EI刊源发表的论文,每篇加10分(仅限学生第一作者,且通讯作者为材料学院教师【教师名单参见材料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栏目】,第一通讯单位为郑州大学);在中文核心刊源发表的论文,每篇加5分(仅限学生第一作者,且通讯作者为材料学院教师【教师名单参见材料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栏目】,第一通讯单位为郑州大学)。学生个人独立申请国家级发明专利并授权加20分,专利公开加5分;专利多人申请者按名次加分依次减半(专利要求:第一授权单位为郑州大学)。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所有加分奖励获得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

六、凡我院学生符合推荐条件,且由我院推荐参加“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全国大赛并获得特等奖、一等奖、金奖可破格获得推免指标,不占本专业指标。

七、体育素质、文化素质、创新创业类竞赛、学科类竞赛加分名录以附件一为准,每年7月10日之前由学院公布。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领导小组。

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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