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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

为什么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更新时间:2022-08-1907:52:59人浏览

导读:

并没有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这个说法,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司法制度,一审终审属于两审终审制例外,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等。

并没有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这个说法,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的司法制度,一审终审属于两审终审制例外,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等。

裁定书一审终审

一、为什么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

并没有一般的裁定书一审终审这个说法,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审的案子,原被告双方服判不上诉就生效,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就是二审,但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 对终审判决不服提起的是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不一定能启动再审程序。

二、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

适用一审终审的案件有: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法律快车提示,一审终审的判决、裁定与两审终审终审的判决、裁定法律效力相同。

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裁定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上诉。

三、无效婚姻是一审终审吗

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具体理由如下:

1.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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