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项简述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其中: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月放宽至12个月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受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企业参保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的。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免提交)
2.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储蓄卡(系统自动获取)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免提交)
办理方式
1.窗口办理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中原西路8号湖北省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五楼人社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10-3796303
2.网上办理
个人账户登录湖北政务网(省集中企保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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