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科目免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试条件
在我省报名参加2024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已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免试申请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报名前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免试申请。
(一)现场审核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考试报名所在地进行现场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现场审核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至7月1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
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231号一楼大厅
024-22866188
大连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20号108房间
0411-96159
鞍山市财政局
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南胜利路8号201房间
0412-2230887
抚顺市财政局
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1-60号会计科237
024-57760161
本溪市财政局
本溪市平山区平山路3号会计科310
024-42836632、024-42836634
丹东市财政局
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8号会计科1603
0415-2211236
锦州市财政局
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宝地城c区1号会计科902
0416-3145813
营口市财政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西10号会计科208
0417-2838764、0417-2822730
阜新市财政局
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51-2号会计科104
0418-3327147
辽阳市财政局
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63号会计科905
0419-2289112
铁岭市财政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会计科1804
024-72812070
朝阳市财政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会计科A425
0421-3608136
盘锦市财政局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c座会计科一段109室
0427-2830087
葫芦岛市财政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5号后楼2楼会计科
0429-3113115
三、考试报名
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详见“辽宁会计网”发布的《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必再进行《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报名及缴费,正常进行其他科目报名缴费即可,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一律不予退费。
温馨提示各位考生,考试报名前请登录“辽宁会计网”中的会计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其中“专业”“学位”信息按照会计学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填写,并上传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证书照片。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6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