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4号)、《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庆交通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予以公布实施。
一、复试
(一)复试分数要求
按照公布的“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学位类别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273
38
57
085500
机械【01方向】
专业学位
300
38
57
085500
机械【02方向】
专业学位
281
38
57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273
38
57
(二)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和综合面试(100分,包括专业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两部分)。
1.专业笔试
(1)专业课复试一律采用笔试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科目如下:
080200机械工程:机械设计 或 汽车设计 或 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
085500机械【01方向】:机械设计 或 汽车设计 或 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
085500机械【02方向】:机械设计 或 汽车设计 或 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
085600材料与化工:金属工艺学
(2)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加试笔试科目2门(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材料力学)。考试时间为每科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专家成员5人,秘书1人。综合面试由专业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应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点在于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60分)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教育背景(辅修等情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
③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④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试(20分)
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③人文素养(特长、个人素质等)。
综合面试得分以复试小组各成员给出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
(三)复试组织与实施
1.复试报到
(1)时间: 3月30日(周四)全天9:00-14:00
(2)地点: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二楼会议室
(3)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1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若身份证遗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盖章纸质版,模板见学校研招信息网)(1份);
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标准照片(照片背面写本人姓名)(1张);
⑤诚信承诺书(模板见学校研招信息网)(1份);
⑥非应届毕业生须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带注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复试前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资源”、“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复试费用
研究生复试费15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者需另加交纳复试加试费100元/人。考生须在参加复试前登录我校财务系统完成缴费,现场出示复试费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方式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3.专业笔试
(1)时间: 3月31日下午14:00-16:00
(2)地点:考试教室后续通知。
4.综合面试
(1)时间: 4月1日上午8:30开始。
(2)地点:第二教学楼四楼(详细分组和面试教室后续通知)。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2门(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材料力学),加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录取
按照我校《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三、其他
(一)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2902731
(二)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23-62300038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650942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023-62652747
(三)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