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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环境学院2023年资源与环境工程博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

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文件要求,推进完善“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机制,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查,进一步加强博士研究生招生规范管理,完善招生规章制度,结合本院招生培养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招收的2023年申请入学的资源与环境(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2023 年 9 月 1 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

(3)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博士入学(2023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于2017年9 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以上(至2023年 9 月 1 日),同时须取得一项或以上工程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

4.申请者的英语水平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① CET-4或CET-6≥426分;

②IELTS ≥6.0;

③TOEFL ≥85;

④英语专业八级合格以及上;

⑤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⑥在国外留学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考生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具备培养潜力,主持或者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实质参与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项目,并取得较好的成果。

报考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申请程序

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的2023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目录以及本实施细则。

1.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请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点击网页上方“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12月8日,截止时间为12月8日17点00分(具体以研究生院报名系统为准)。考生须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缴费完成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2.申请人请在2022年12月15日(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前将材料寄至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报考的导师,邮编210023,经导师初步审核材料后转交研究生秘书,材料封面备注: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所有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包括: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②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③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硕士或博士《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者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实质参与了资源与环境工程技术领域重大项目的相关证明。

⑤两封推荐信原件(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正高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信并密封、签名。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下载地址:http://grawww.nju.edu.cn/943/list.htm);

⑥申请者拟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研究计划;

⑦须交研究生院的材料见学校招生简章。

申请者需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凡须签字、盖章处,务必规范、完备。

导师综合考虑考生硕士阶段成绩、推荐信、工程经验、成果等能够反映其综合素质和研究能力的相关材料和研究计划,择优确定初审通过的申请者,并于2022年12月下旬通知申请者本人。

初审通过者需按要求缴纳复试费,复试费缴费完成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三、考核方式

学院将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考核分为三个环节,包括材料考核、综合面试和专业笔试。具体方式如下:

1. 材料考核

各系考核小组对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逐一进行考核,重点考核硕士课程成绩、申请者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工程实践能力、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导师意愿,最终根据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材料考核总分100分。

材料考核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2.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工程技术创新力和工程管理领导力。

①考核形式:由环境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聘请不少于2位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的考核小组逐一考核;

②考核内容:申请者需准备8分钟 PPT(Microsoft PowerPoint),对其已有知识背景、工程经验、工程技术前沿认知和未来研究计划进行论述。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能力测试,并进行口头提问,内容包括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工程实践能力、工程创新能力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③总分:200分,其中专业知识150分 、外语50分。合格线为120分。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科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具体考试安排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在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及院系申请-考核时,均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并提交给监考老师及院系核查。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由环境学院确定的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单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四、录取

1.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根据每位导师当年的招生指标(根据导师的科研情况,给导师分配招生指标),报考同一位导师的学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补录名单按序递补。

3. 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五、监督机制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实施过程的监督;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核准,确保选拨的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部门:南京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

监督邮箱:qli@nju.edu.cn

监督电话:025-89680620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环境学院

六、其他事项

1.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博士和定向就业博士。非定向就业的博士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录取后档案无须转至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

2.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拥有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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