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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一式三份,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就业协议一人一份,仅限本人使用,严禁擅自借他人使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协议书内容

用人单位(甲方)、毕业生(乙方)和培养单位(丙方那个)基本信息:

1.用人单位信息由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基本信息毕业生本人填写(见附件1);

2.培养单位名称:遵义医科大学;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085128643577;

3.签字盖章部分:学校已盖章完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沟通好后签字盖章。

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1.毕业生须按照就业协议书内容,毕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道;

2.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毕业后,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安排毕业生就业;

3.各培养单位收取就业协议书1份,并妥善保存,便于后期办理档案迁移工作。

二、就业协议签约流程

三、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违约改派:学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双方因各种原因提出解除协议,需按照违约改派流程办理相关程序(补办申请表见附件3)。

2.就业协议书遗失:就业协议书一人一份,请务必妥善保管。若不慎遗失,需自己联系一家省级报纸(如《贵州日报》)登报作遗失申明并时满7天,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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