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影响考编吗  > “不符合录用条件”和“不能胜任工作”,试用期内哪种离职有补偿?

“不符合录用条件”和“不能胜任工作”,试用期内哪种离职有补偿?

试用期员工考核不合格

正确的辞退理由是什么?

是“不符合录用条件”

还是“不能胜任工作”?

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简要案情

毛某入职南通某公司,岗位是人事经理。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录用条件为:能达到岗位培训的要求,可以胜任该岗位。同时约定:在试用期内每月由主管对工作业绩、工作纪律、工作态度等综合因素进行考核并由试用期员工确认,试用期内两次以上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入职后,主管向毛某发送了《行政人事部岗位职责》,明确其具体岗位职责。

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向毛某送交《试用期不合格通知书》,告知其考核结果为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列举了具体事项用以佐证,并要求其做好交接办理离职手续。毛某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离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