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 神和“珍爱生命、崇尚科学、乐于奉献、团结进取”的广东医生精 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 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和下列 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执 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7 年;
2.具备大专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执 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6 年;
3.具备硕士、本科学历或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 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2 年;
4.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本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临床、 口腔、中医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 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7 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6 年;
3.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诊所。
(四)其他相关规定
1.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和所从事的专业 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 业类别。
2.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 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