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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严禁举办考研辅导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院处发文西交研〔2016〕141号

 

 

关于重申严禁举办考研辅导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日前,教育部召开了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同时,陕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也专门召开2017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工作布置会,会上以问题为导向,以招生考试工作各环节为主线,围绕净化考试环境,加强安全保密,实现平安研考的目标,对全省29个考点,55个招生单位进行了考试考务工作的培训。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文)及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的精神,为净化考试环境,营造公平、公正、清洁的考试氛围,特通知如下:

一.严禁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二.严禁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

三.严禁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四.严禁在校学生以学校名义参与各种形式考研辅导或建立考研网站提供试题或资料等。

五.严禁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参与替考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2017年凡有亲属参加考研的,不得参加命题、考务等相关招生考试工作。

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对照上述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教育、监督本单位师生员工不要做违反上述规定的事。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2668252

 

       研究生院

        监察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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