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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 :2024-06-18

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

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

招聘公告

 

为加强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认定,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2024年计划招聘1名民族宗教研究岗位特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招聘的原则,推荐报名,考察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计划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名。岗位要求和条件详见《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附件1)。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

三、招聘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8:00。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28日9:00至7月3日18:00。

(三)面谈、现场资格复审、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以往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与西双版纳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未满3年的人员和定向委培生、委托培养生;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 5年的;

6.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核招聘采取网络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进行。

1.网络邮件报名:xsbnmzj@126.com。应聘人员在7月2日18:00前将所需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邮件标题须以“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以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7月2日18:00前将所需材料报到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三叶路6号二楼206室)。

3.报名材料

(1)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承诺书》(附件3),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的,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报名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

(5)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6)本人获得的各类奖励、证书等材料。

(7)其他证明本人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知识储备、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文件材料。

4.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2)通过网络邮件报名的,除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为JPG格式外,其他报名材料均以PDF格式报送。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招考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中的招聘岗位由西双版纳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和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编报,招聘岗位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西双版纳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和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直接与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咨询。报考人员在报送报名信息前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得对报名信息再作修改。凡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专业认定

(1)《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详见附件4)。

(2)报考者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对照教育部专业目录,看自己所学专业的分类是否与岗位要求相符。在《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所载专业名称。

2.学历认定

(1)国民教育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

(2)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待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进行复审。

(四)面谈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5人,成立面谈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面谈,面谈结束后,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面谈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意愿等。

(2)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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