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文件精神和《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 则
(一)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复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我校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且达到报考学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
二、组织领导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单位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申诉电话:028-87092197 王老师
三、 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进入复试名单,请查看我校研招网通知《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https://yz.swufe.edu.cn/web/info/1009/2275.htm)
四、资格审查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要求由专人负责。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考生和审查人员均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考生所需材料点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