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南政法大学MPA教育简介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及相近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旨在为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分析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能力与素质培养。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与职业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西南政法大学MPA教育基本情况
西南政法大学高度重视MPA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现有MPA核心课程和必修课程专职教师46人。其中,教授30人,博士36人,兼具公共管理实践、调研、咨询、挂职等经验者31人,分别占教师总人数的73%、87%、75%。同时,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专职开展教学和学生指导工作,专职教师中10余人次获聘厅级单位以上决策咨询专家、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学校聘请20余位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资深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此外,学校获批立项建设重庆市首批市级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案例库;并先后与重庆市教育矫治局、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德阳市信访局等单位共建重庆市级人才培养基地——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基地数量为重庆之最。
西南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具有明显的法学特色与比较优势。第一,学制三年,学费低,品牌优势明显。第二,依托法学的雄厚实力,融合人文社会科学,形成完备的学科体系,开展具有法学特色的MPA专业学位教育。第三,切合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效能政府建设的多重现实需要,培养精法律实务、强公共精神、高行政能力的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第四,培养质量得到MPA教指委认可,在教指委组织的全国评估中,获得优异成绩。2017年8月,在青岛召开的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上,教指委指定西南政法大学作典型经验介绍的发言。2018年,在全国首轮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MPA获得C+评级,成绩优异。
二、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与考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考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报名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2)初试科目共两门: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204 英语(二)或 202 俄语或 203 日语
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一命题,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2.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西南政法大学复试线的考生才享有复试资格。复试由西南政法大学组织实施。
(四)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与培养
(一)学制
3年。
(二)学费
以西南政法大学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三)培养方向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建设积极开拓资源,形成了完备的学科体系,设立并有效推动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治理与公共安全、政府创新与社会治理、政府治理与法治行政四个学科方向的发展。
(四)课程设置
根据全国MPA教指委和学校相关要求进行课程设置。
(五)学习方式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课程。
(六)学位授予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编辑:赵雅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