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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西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特制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安全性原则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2.公平性原则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科学性原则

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提高招录质量。

二 、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情况处置小组

具体职责包括对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成立复试小组(导师组)并指导其工作;协调、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复试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调剂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开展现场督查,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

3、复试小组

 

三、复试事项

(一)复试分数线

本学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见下表,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要求及拟招生计划预计分配数如下(含推免生)。

学科专业

学术型学位

是否有调剂名额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

 

拟招生人数

复试线

49

(含3个推免保送名额)

总分不低于330分,数学一不低于78分

软件工程(083500)

 

拟招生人数

复试线

视一志愿批次复试结果而定

10(含2个推免保送名额)

总分不低于290分

学科专业

专业学位

是否有调剂名额

电子信息硕士(085400)

拟招生人数

复试线

92

总分不低于318分,数学二不低于80分

顺德“智能产业工程师计划”联合培养项目

电子信息硕士(085400)

拟招生人数

复试线

15

28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电子信息硕士(085400)

拟招生人数

复试线

2

按学校官网公布的分数线执行

复试名单确定后,在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各专业各批次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密切关注。特别提醒:第一志愿与调剂生考生分批次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本单位保留根据生源质量、生源数量调整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权利。

公示网址(http://cis.swu.edu.cn/)。

 

(二)复试内容

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通过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采取面试形式实施。

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考生的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届时相关信息通过发送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同时密切学院主页通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电脑、手机等设备,具体要求详见《西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见附件)、《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

复试的考核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60%)

内容包括: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5%)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25%)

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测评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评

(1)考生须在复试前按要求提交《西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本表须本人手写亲笔签字)。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学院组织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该项成绩不记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使用、综合成绩的计算及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以数值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综合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数学、英语、专业科目成绩顺序由高到低排序。

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应及时向学院提供书面申请。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不予录取情况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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