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培养过程管理,保证培养质量,根据《兰州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21〕75号)《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21〕76号)文件精神,现就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根据培养方案及各单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应于入学后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的人员,包括2022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2022级博士研究生以及因申请提前毕业等其他原因需要参与本次开题的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一)开题报告考核小组要求
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应召集至少3名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二)时间安排和组织形式
开题报告原则上应于本学期完成,具体时间和形式以各培养单位的要求为准。各培养单位和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指导,定期组织学术研讨和文献阅读,为学位论文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三)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拟定的学位论文题目;
2.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3.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4.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5.课题的创新性;
6.计划进度和预期成果;
7.与本课题有关的资料积累、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
8.学术学位研究生论文的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围绕重要的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学术理论意义。
9.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其他要求。
(四)列入各类专项人才计划的研究生应根据各类专项计划培养目标和工作要求开展论文选题和开题组织工作。论文选题一定要符合专项计划的定位,有合作单位的要征得对方同意。
(五)因故不能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应于开题前提出延迟参加开题的申请,获得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参加下一次开题。未经批准不按要求参加开题的研究生,当次开题的评定等级记为不合格。
(六)开题报告结果处理:
开题报告通过者继续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必须重新开题。开题报告通过后,才能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七)材料归档要求:
研究生在申请开题时将开题报告上传至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导师审核通过后,从系统输出《兰州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开题通过、签字完整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自2021年入学且为2024年毕业的研究生起,《开题报告考核登记表》合并至学位(毕业)申请书,一式两份,一份归入个人档案,一份归入学校档案馆。
三、开题报告模块系统操作
研究生需登陆研究生综合业务系统(http://yjs.lzu.edu.cn/)申请开题或申请延迟开题,并上传开题报告电子版。研究生上传完毕,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开题。
1.研究生:学生界面->必修环节->开题报告,进行开题申请/延迟开题申请及上传开题报告、下载考核登记表等。
2.导师:导师界面->培养管理->必修环节审核栏目,进行相关审核工作。
3.研究生秘书:培养界面->必修环节栏目,进行考核小组设置、考核公告发布、设置答辩秘书、设置申请时间环节成绩发布、下载考核登记表等操作。
4.小组答辩秘书:培养界面->必修环节栏目,进行考核小组专家信息录入、设置本组答辩学生范围、环节成绩录入与提交、下载考核登记表等操作。
操作指南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1.学院端(含答辩秘书)、导师端、研究生端必修环节系统操作指南
2.兰州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考核登记表(样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