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西北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 【通知公告】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通知公告】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五条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准备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在广泛阅读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一般应结合导师(或学科组)的研究方向,进行具有相当理论意义和前景、学科前沿性研究,充分发挥博士生的专长,在科学和技术两个层面具有独到的见解,与导师一同提炼学科前沿的创新性研究问题。开题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

(一)选题来源与选题依据,着重说明选题背景、选题意义及选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发展动态,并对文献、资料做出综述;

(二)通过文献综述和研究现状分析,说明选题的学科前沿性、理论价值或实用价值、应用前景与创新性;

(三)论文主要研究内容,拟采用的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

(四)选题工作量的估计,研究过程中的技术关键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拟采取的措施,预计可能达到的水平和取得的成果等;

(五)论文研究计划,应详细给出论文研究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关键时间节点;

(六)重要参考文献。

第六条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评议的时间安排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评议要求在完成课程计划中全部课程的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之后进行。博士生一般应在第4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评议申请(直博生一般应在第6学期结束前)。因特殊原因未按期申请开题评议的博士生,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批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申请延期(最长延期6个月),若仍未按期申请开题评议者,将视为主动放弃博士学籍,予以分流或淘汰。

第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评议流程

博士生在线申请开题,提交开题报告等相关材料,由系统按照程序随机分配开题评议督查单位:“研究生院督查”或“学院督查”(其中研究生院督查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博士生入学总人数的10%,其余均为学院督查)。

第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

(一)报告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评审专家应为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鼓励聘任校外专家学者作为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成员。

(二)研究生院督查的报告评审,评审专家由研究生院确定;其余博士生由学院按照要求制定细则开展报告评审。

(三)评审专家应按《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的要求填写“评审专家意见”,并给出评审成绩。

(四)依据评审意见: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专家评审(评审分数均在75分以上),由博士生根据评审意见并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修改,提交导师审核。若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评审结果不合格(评审分数至少有一份低于75分),博士生限期修改3~6个月后可进行二次送审(按上述程序办理)。两次送审不合格者将予以分流或淘汰。

(五)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公开答辩。

第九条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公开答辩

(一)公开答辩须包括至少30分钟答辩陈述环节和30分钟专家提问环节。公开答辩专家3~5人(如博士生的导师参加,应为5人)。答辩专家应为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鼓励聘任校外专家学者作为答辩专家组成员。公开答辩应设一名组长,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生导师担任(博士生本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组长)。答辩小组应设秘书1人(应由本校正式职工担任,且技术职称在讲师以上),协助办理公开答辩有关事宜。

(二)公开答辩由导师具体组织,研究生院、学院开展两级督查工作。研究生院督查的公开答辩,设答辩专家5人,其中3位专家由研究生院确定,另2人及秘书由导师确定;其余博士生由学院督查开题答辩。

(三)公开答辩应按《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评议答辩意见表》的要求,由秘书进行填写和记录,专家组对开题报告公开答辩讨论的最后意见填入表中的“结论意见”一栏,专家组全体成员均应签名。

(四)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公开答辩不通过,由研究生院向导师、博士生发布学业预警信息,限期修改3~6个月后申请二次答辩,并按上述同样程序办理。两次答辩不通过者将予以分流或淘汰。

第十条

论文研究工作原则上应按照开题报告中论文计划严格执行,确因特殊情况对选题有重大调整时,应重新组织学位论文开题评议。

第十一条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评议环节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博士生入学总人数的10% 设置一次开题不通过率。

03

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重在考察博士生对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开题以来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学术论文撰写与发表情况、学位论文工作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的可能性等。

第十二条

中期检查原则上要求在第6学期结束前完成(直博生一般应在第8学期结束前)。因特殊原因未按期开展中期检查的博士生,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可申请延期(最长延期6个月),若仍未按期开展中期检查者,将视为主动放弃博士学籍,予以分流或淘汰。

第十三条

中期检查形式包括中期审核和学术报告(或公开答辩)两个环节。博士生在线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并由导师、学院审核。若已公开发表1篇满足《西北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各教学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细则),可直接开展一次学术报告,无需再进行公开答辩,并视为通过中期检查。

第十四条

若尚未发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