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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届河南艺考生必看!统考时间、考试内容、评分标准

4.按照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美术、书法、编导制作、舞蹈类、音乐、播音与主持、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于2023年1月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查询:一是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二是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读取考生邮箱;三是绑定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通过实名验证后可及时获取本人成绩信息的推送。

5.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省招办不直接受理考生申请。复核结果由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复核只检查考生试卷或考试音视频与本人信息对应是否一致、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对复核发现错误的,予以纠正。

6.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防止滞留外地耽误考试,在外地的考生,应不迟于考前14天返回报名所在地,接受报名点所在学校(或县区招办)健康排查,期间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美术统考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三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分 300 分。

1.速写: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或人物与场景组合;

2.素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石膏像或静物;

3.色彩:静物组合或风景。

二、考试形式与要求

表现考场提供的图片、默写文字所表述的内容或表现图 文结合所描述的内容。要求构图完整、饱满、合理、协调,技法熟练,线条疏 密适当、流畅,具有较好的质感、量感与空间感,色感良好, 色调鲜明,色彩关系准确,谐调生动,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主动接受学校或当地招办的健康排查和考试过程中的防疫检查。对于考 前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 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凭考前 3 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到所在学校领取省统考准考证, 参加专业考试时,除携带考试要求的证件外,还需同时出具 核酸检测报告。

2.考场内不设置桌椅,考生入场后对号进入考试区域 (120cm×120cm),须携带必备的画架(简易折叠式)、画板 或画夹、小画凳或小马扎(长宽高均不得大于 35cm)及相关 的绘画工具和文具,不得携带色卡、书报、资料。严禁携带 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手表或其他 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必须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答题纸,答题纸答题区 域规格:32cm×30cm,超出答题区的答案无效,严禁在答题 纸上做任何标记或在卷面上喷洒定画液体。4.速写、素描只能使用铅笔、炭笔作为表现工具,色彩 只能使用水粉或水彩颜料。

音乐统考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分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 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识谱,各科满分分别为 120 分、50 分、20 分、10 分,总分为 200 分。

考试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识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专业主科(声乐、器乐)和视唱 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考试规则、统一考场设置、现场录音录像、全 省集中评分、网上公布成绩。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一)声乐 声乐主科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 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 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声乐主科考试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要求思想内容健康,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有良好的科 学发声方法(喉头稳定,富有共鸣,有气息支撑),吐字清 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音准节奏正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 唱气质,表现能力强,形象佳。

(二)器乐 器乐主科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 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可自选乐器种类,主 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 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要求音准、节奏均好,演奏姿势、方法正确,基本功扎 实,演奏技巧高,表现力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 准确,演奏气质良好,形象佳。

(三)视唱 视唱即看谱即唱,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 力、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使用考场准备的平板电 脑现场抽题,试题为五线谱,不分等级,难度设置在两升两 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 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四)音乐基础知识 音乐基础知识包括音乐理论基础和中外音乐常识两部 分内容,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知识。考生可参 考李重光的《音乐理论基础》、《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 基础知识考试指南》(河南省教育学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专业委员会编)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掌握音乐基础知识, 具备音乐基本鉴赏能力,并能正确表达与运用。

(五)听音识谱(给标准音) 听音识谱采用五线谱记谱,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 节奏的听辨和识别能力。考生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根据 标准音听辨识别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片 段等。要求考生能够准确听辨识别音高并能辨别正确的节奏 节拍划分。

三、注意事项

考生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主动接受学校 或当地招办的健康排查和考试过程中的防疫检查。对于考前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凭考前 3 天内的 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到所在学校领取省统考准考证或经审 核盖章的《个体测试审核确认单》,参加专业考试时,除携 带考试要求的证件外,还需同时出具考前 3 天内的核酸检测 报告。

(一)笔试科目

使用答题卡答题,考生应提前准备好 2B 铅笔、0.5 毫米 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等文具。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 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报、资料、手 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二)个体测试

1.考生不得化妆,不得穿演出服,凭本人身份证、省统 考准考证、个体测试审核确认单,于约定时段开考前 30 分 钟到达考点候考室(区)准备考试,本人约定时段开考后未 到场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区域不得携带、 使用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按照计算机随 机生成的考试顺序候考。

2.声乐主科考试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若需伴奏,考生 应提前自备伴奏录音 U 盘,仅限于钢琴伴奏形式(通俗唱法 不限),且 U 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存储其 他内容,文件为 MP3 格式,文件名为考生号+考生姓名+曲目 名称,如“2241xxxxxxxxxx 张 xx 我爱你中国”,若临场考试 因异常情况不能播放,考生可以清唱,不影响评分。

3.考生需进行身份验证(核对证件、指纹或人脸识别、 摘下口罩拍照)。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 带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

4.视唱与专业主科为同场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不作自 我介绍,先到地面红色“十”字标识中心位置进行视唱考试, 然后到地面黄色区域进行主科考试。视唱科目,考生使用平板电脑抽题并进行备考,备考时 间 1 分钟,考试视频录制时间 1 分钟。 声乐主科考试,可进行 20 秒的伴奏试音,调至合适音 量后,伴奏音乐从头播放。多段歌词只演唱一段,反复部分 不唱,直接进入结尾,声乐主科考试时间不得超过 3 分钟。器乐主科考试,考生应提前自备乐器(除钢琴外),且 只允许演奏一种乐器,调音须在候考时完成。考试时曲目重 复部分只演奏一遍,时间较长的曲目,可选择能够展示考生 水准的片断组合演奏。打击乐器(板鼓、排鼓、小军鼓、架 子鼓)考生可自备伴奏录音和播放设备(不得使用手机), 其他乐器一律不得使用伴奏录音。器乐主科考试时间不得超 过 4 分钟。考场有倒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

5.候考期间和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佩戴口罩。考试全 程录音录像。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

播音与主持类统考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1.朗读:含自备稿件(1 分钟左右)和新闻播报(抽题, 1 分钟左右);

2.评述:主持人话题评述或材料(或图片)评述(抽题, 依据给定的材料或图片,完成完整的口语表达,时间为 2 分 钟左右)。

两个科目满分均为 200 分,总分 400 分。

全省统一考试 规则、统一考场设置、考生就地就近考试、现场录音录像、 全省集中评分、网上公布成绩。

二、考试要求

要求普通话语音准确、无错音;吐字清晰、音色优美;语言流畅、表达精彩、思想深刻、反应敏捷;形象端庄、仪态优美。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主动接受学 校或当地招办的健康排查和考试过程中的防疫检查。对于考 前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 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凭 3 天内 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到学校领取经审核盖章的《个体测 试审核确认单》,参加专业考试时,除携带考试要求的证件 外,还需同时出具考前 3 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2.考生不得化妆,凭本人身份证、省统考准考证、个体 测试审核确认单,于约定时段开考前 30 分钟到达考点候考 室(区)准备考试,本人约定时段开考后未到场者,视为放 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区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 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按照计算机随机生成的考试顺 序候考,迟到半个小时者视为放弃考试。

3.考生需进行身份验证(核对证件、指纹或人脸识别、 摘下口罩拍照)。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 带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

4.朗读(含自备稿件、新闻播报)和评述(主持人话题、 材料或图片评述)两个科目为同场考试,连续进行。

5.考生提前在备考室使用平板电脑抽题并进行备考,考 生一次性抽出朗读(新闻播报)和评述两道题,从完成抽题 到备考结束,时间 10 分钟。进入考场后不得自我介绍,直 接进入考试,按照朗读自备稿件、新闻播报和评述的顺序连 续进行。考生先在地面红色“十”字标识中心位置进行朗读 (含自备稿件、新闻播报)考试,然后站在地面黄色区域进 行评述考试,两科考试共三项内容总时间不得超过 4 分钟。考场有倒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

6.候考、备考期间和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佩戴口罩。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

编导制作类统考说明

一、考试内容

1.文学、文艺常识(40 分);

2.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80 分);

3.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和评述)(80 分);

三部分内容为两份试卷,采用笔试的形式,总分 200 分, 考试时间 3 个小时。

二、考试要求

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文艺文学常识知识的掌握;对给定素 材的思维构思,写作、编创的能力;对影视作品的结构把握, 主题分析和艺术分析的能力。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主动接受学 校或当地招办的健康排查和考试过程中的防疫检查。对于考 前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 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凭考前 3 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到学校领取省统考准考证,参 加专业考试时,除携带考试要求的证件外,还需同时出具核 酸检测报告。

2.考生入场只能携带 2B 铅笔、0.5 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 笔等必备的文具,考场统一提供草稿纸。严禁携带各种无线 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 报、资料、草稿纸、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非考试物品进入 考场。

3.编导制作类专业实行分卷分时考试,按考试内容分两 部分,其中文学、文艺常识为Ⅰ卷,材料作文、影视作品分析 为Ⅱ卷,两卷分别密封。考生先考Ⅰ卷,时间 25 分钟,考试 结束后监考老师收回Ⅰ卷,考生不离场;随后,考生观看影 视作品,观影结束后,考生开始作答,直至考试结束。

表演类统考说明

一、考试科目

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为朗诵、才艺、形体、表演 四科,每科满分 50 分,总分 200 分。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1.朗诵:由考生自选台词片段、散文、小说片段、念白 片段、故事、诗歌或寓言任选其一,限时 1 分钟以内。要求 普通话标准,朗诵自然真实,咬字吐词清晰、语言表达能力 强。

2.形体:由考生自选舞蹈、行走表现、健美体操、艺术 体操、武术、身段组合任选其一,无伴奏,限时 1 分钟以内。要求肢体无缺陷,形象端庄、仪态优美,协调性、灵活度好;步态自然大方,有节奏感,富有朝气,有亲和力;有良好的 基本功(软开度、控制能力)和肢体语言表现力;作品程度较 难,表现力强。

3.才艺:由考生自选歌曲、戏曲、器乐等任选其一,无 伴奏,限时 1 分钟以内。要求音色优美,节奏、乐感强,演 奏技巧高,对歌曲、戏曲、演奏曲目的理解及表达能力强;形象佳。才艺表演应避免与朗诵、形体所展示的形式和内容相似 或雷同,否则降低评分分值。

4.表演:命题集体小品表演,限时 3 分钟以内。要求思 想内容健康,表演状态松弛、生动活泼,在特定情境中组织 行为动作的能力强、理解和感受作品能力强。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主动接受学 校或当地招办的健康排查和考试过程中的防疫检查。对于考 前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 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凭 3 天内 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到学校领取经审核盖章的《个体测 试审核确认单》,参加专业考试时,除携带考试要求的证件 外,还需同时出具考前 3 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2.考生不得化妆,凭本人身份证、省统考准考证、个体 测试审核确认单,于约定时段开考前 30 分钟到达考点候考 室(区)准备考试,本人约定时段开考后未到场者,视为放 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区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 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按照计算机随机生成的考试顺 序候考,随机抽取本组的考场号。超过半个小时未到场者视 为弃考。

3.表演科目时,考生提前在备考室使用平板电脑集体抽 题并进行备考,不得将手机等违禁用品作为表演道具。

4.考生应按照要求进入两个考场考试,并进行身份验证 (身份证识别、指纹或人脸识别、摘下口罩拍照)。身份存 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进入考场 后不得做自我介绍,立即应试,考完迅速退场。5.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考试结束后,由 考场工作人员发放考试成绩单并带领考生统一离场。

书法类统考说明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书法创作两科,每科满分 150 分,总分 300 分。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1.古代碑帖临摹:楷书和隶书各 1 幅;

2.书法创作:历代经典诗词(40 字以内,自选书体);

要求:古代碑帖临摹和书法创作,皆须竖式书写,充分 利用纸面,章法完整协调、字体大小合适、字序准确、不漏 字错字。临摹要求形神兼备,点画生动,考生基本功扎实;创作除上述要求外,还需布白合理,考生具有较高的笔墨把 控能力,充分反映其艺术个性与审美追求。此外,有繁体的 字须使用繁体字,落款不得书写与规定内容无关的字、不得 钤盖印章。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主动接受学 校或当地招办的健康排查和考试过程中的防疫检查。对于考 前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 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凭考前 3 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到所在学校领取省统考准考证, 参加专业考试时,除携带考试要求的证件外,还需同时出具 核酸检测报告。

2.考生自备书写工具、毡布等必要文具,可携带字典(仅 限一本,且为汉·许慎著《说文解字》)。严禁携带草稿纸、试 墨纸、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 液、修正带、字帖、书报、资料、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物 品进入考场。考场统一发放试墨纸。

3.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答题。答题纸规格:古代碑帖临摹为四尺三开(约 69×46cm);书法创作为四尺 对开(约 34.5×138cm)或四尺斗方(约 69×69cm)。要求 在指定的区域完成答题,严禁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或画格子。

舞蹈类统考说明

一、考试科目

舞蹈类省统考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 一,考试科目均为剧目表演和基本功。

两个科目满分分别为 120 分、80 分,总分 200 分。

全省统一考试规则、统一考场设置、现场录音录像、全 省集中评分、网上公布成绩。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艺术舞蹈 基本功考试内容主要有软开度(两边的竖叉、横叉;下 腰)、搬腿(分别搬前、旁、后腿);以及跳、转、翻的基本 技术技巧动作组合,女生的动作如:点翻、四位转、平转、 大跳、倒踢紫金冠、串翻等;男生的动作如:双飞燕、大跳、 旋子等。剧目表演测试要求考生剧目片段自选,剧目体裁包括:民 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艺术舞蹈主要从考生形体条件、软开度的能力、技术技 巧动作的数量和质量、选跳剧目片段的难度以及作品表现力 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国际标准舞

1.基本功考试内容主要是形体观察、芭蕾基训(基本 功)。芭蕾基训(基本功)测试为软开度(左右腿下横叉、 竖叉、下腰)、控制(面向一点搬前、旁、后腿并控制)、旋 转(四位转,两圈以上)、连续平转。

2.剧目表演为作品表演测试。即考生独立完成自选舞种 作品,考场根据考生约考时选报的舞种随机播放舞曲,自选 舞作品为标准舞(摩登舞)系或拉丁舞系任意一支单人舞蹈。

(三)舞蹈考生基本功考试时间不得超过 3 分钟,剧目 表演考试时间不得超过 2 分钟。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主动接受学 校或当地招办的健康排查和考试过程中的防疫检查。对于考 前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 考前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凭 3 天内 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到学校领取经审核盖章的《个体测 试审核确认单》,参加专业考试时,除携带考试要求的证件 外,还需同时出具考前 3 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2.考生不得化妆,凭本人身份证、省统考准考证、个体 测试审核确认单,于约定时段开考前 30 分钟到达考点候考 室(区)准备考试,本人约定时段开考后未到场者,视为放 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区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 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按照计算机随机生成的考试顺 序候考。

3.基本功考试时,女生穿吊带体操服、丝袜、盘头;男 生穿练功裤、短袖练功衫。头发、服装上不得有任何装饰。剧目表演考试时,考生自备服装。

4.艺术舞蹈考生考试时应自备音乐伴奏 U 盘,U 盘内只 能存储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文件为 MP3 格式,文件名为剧目表演名称。若临场考试因异常情况不能 播放,考生可以直接展示,不影响评分。

5.考生需进行身份验证(核对证件、指纹或人脸识别、 摘下口罩拍照)。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 带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

6.艺术舞蹈考试顺序为:

(1)考生进入考场后站在地面红色“十”字标记中心位 置面向正前方摄像机(即 1 点方向),舞蹈体态站立 2 秒;

(2)软开度:面向 1 点完成搬(抱)前腿和旁腿;侧身 站完成搬(抱)后腿;面对 3 点或 7 点下竖叉—转横叉—下 竖叉(反面);起身站立后转向 3 点或 7 点下大腰;

(3)技术技巧:考生完成跳、转、翻等移动技术技巧动作。女生的动作如:点翻、四位转、平转、大跳、倒踢紫金冠、 串翻等;男生的动作如:双飞燕、大跳、旋子等;

(4)剧目表演:考生自选剧目体裁进行展示。

7.国际标准舞考试顺序为:

(1)考生进入考场后站在地面红色“十”字标记中心位置 面向正前方摄像机(即 1 点方向),舞蹈体态站立 2 秒;

(2)软开度:面向 1 点下竖叉-转横叉-下竖叉(反面);起身站立后转向3点或7点下大腰(每次动作10秒内完成);

(3)控制:面向 1 点完成控前腿—控旁腿—控后腿(每次 控腿动作不少于 3 秒,不超过 6 秒);

(4)旋转:面向 1 点完成芭蕾四位转(左右方向均可), 不少于两圈,旋转结束后保持结束姿态不少于 2 秒;

(5)连续平转,如考生选择左侧旋转,考生应位于面向主 机位的 1 点方向的场地右侧边缘中间位置起始,反之亦然。连续平转应不少于 5 圈,旋转结束后应有旋转收尾动作及相 应结束姿态;

(6)剧目表演为作品表演测试。即考生独立完成自选舞种 作品,考场根据考生选报舞种随机播放对应舞曲,自选舞作 品为标准舞系(摩登舞)或拉丁舞系中的任意一支舞蹈(考 生不准带舞伴)。

8.基本功和剧目表演考试分场进行,先进行基本功考试, 考试时间不得超过 3 分钟,基本功原地技术技巧在地面红色 “十”字标识中心位置完成,基本功移动技术技巧(从考场 后侧角向场地对角方向移动,或从考场一侧向另一侧移动, 不得前后移动)在黄色应试区域内完成,结束后考生离场回 到候考室,可根据需要到更衣室更换服装。待本组考生基本 功考试全部结束后,再次入场进行剧目表演考试,考试时间 不得超过 2 分钟,剧目表演在黄色应试区域内完成。考生进 入考场后不作自我介绍,直接到指定位置考试,考场有倒计 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

9.候考期间和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佩戴口罩。考试全 程录音录像。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

各专业评分标准

音乐专业

(一)视唱

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和读谱能力。

A(90-100分)

视唱流畅完整,音高准确,节奏具备抑扬顿挫的律动感,乐句呼吸自然顺畅,强弱快慢处理得当。

B(75分-89分)

视唱流畅完整,音高准确,节奏准确,乐句呼吸自然顺畅,强弱快慢处理比较得当。

C(60分-74分)

视唱较为完整但不是很流畅,有少量明显的错误音高,节奏准确度稍差,乐句呼吸不自然。

D(59分及以下)

不能连续视唱,音高概念差,不能把握大部分节奏。

(二)声乐演唱

考查考生的演唱能力和基本条件,要求考生能够运用正确的发声方法,使用准确的语言和风格演唱。

A(90-100分)

嗓音条件优秀;歌唱状态统一、稳定、扎实;有很好的呼吸支持,声音流畅;音质、音色及音量丰满而富于力度变化;音准、节奏准确,作品风格阐述准确;语言感觉好;演唱乐感极富表现力和感染力。

B(75分-89分)

嗓音条件优良;歌唱状态统一、稳定;有良好的呼吸支持,声音流畅;音质、音色及音量丰满而富于力度变化;音准、节奏准确,作品风格阐述恰当;语言感觉良好;演唱乐感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C(60分-74分)

嗓音条件一般;具备基本的歌唱状态;音准、节奏基本准确,作品风格阐述欠佳;歌唱语言不够规范。

D(59分及以下)

嗓音条件较差;欠缺基本的歌唱状态;音准、节奏较差,作品风格阐述不准确;歌唱语言较差;演唱不连贯、不完整。

( 三 )器乐演奏

考查考生的演奏能力和基本条件,要求考生演奏流畅、音乐风格把握准确。

A(90-100分)

演奏完整流畅,技术娴熟,音准、节奏准确,能准确表达作品内容,达到作品规定速度,艺术感染力极强,演奏气质优雅、大方。

B(75分-89分)

演奏完整,演奏方法正确,达到曲目所规定的速度,技术准确干净,声部层次清晰,风格阐述恰当,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并对作品有自己的理解与表达。

C(60分-74分)

演奏基本完整,能够完成乐谱的基本要求,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条件,演奏一般,速度掌握过快或过慢,声部不够清楚,作品风格不够恰当,演奏状态欠佳。

D(59分及以下)

嗓音条件较差;欠缺基本的歌唱状态;音准、节奏较差,作品风格阐述不准确;歌唱语言较差;演唱不连贯、不完整。

舞蹈专业

(一)基础测试

考查考生形体条件,身体各部分软开度,弹跳能力,要求考生具有体态匀称、五官端正、健康挺拔、气质好的形体条件;软开度好,弹跳能力强。

A(90-100分)

有很好的学习舞蹈的基本形体素质;有很好的腰、腿、肩的“软”、“开”度基础,准确掌握“开、绷、直、立”;有很好的控制能力及弹跳能力,动作的力度感和稳定性很好,并熟练的掌握一些难度较高的舞蹈技术、技巧动作。

B(75分-89分)

有较好的学习舞蹈的形体素质,有较好的“软”、“开”度基础,以及较好的弹跳能力与动作稳定性,正确掌握舞蹈基本技术动作。

C(60分-74分)

有一定的“软”、“开”度基础和弹跳能力,动作基本稳定协调,能够完成舞蹈基本技巧动作,具备舞蹈形体训练的基本条件。

D(59分及以下)

形体基本素质较差,协调性较差,完成舞蹈基本动作较困难,舞蹈形体训练的基本条件较差。

(二)舞蹈表演

考查考生身体协调性、舞蹈表演基本素质和对舞蹈作品的表现力,要求考生能够准确把握舞蹈作品基本韵律和风格特点,具备舞蹈的身体素质、技术、情感和形象塑造能力。

A(90-100分)

舞蹈动作流畅协调,舞姿优美敏捷,情绪饱满自然,形象塑造力强,舞蹈与音乐和谐一致,节奏感强,风格把握正确,具有很好的舞蹈专业发展潜力。

B(75分-89分)

舞蹈动作娴熟协调,舞蹈风格把握准确,舞姿优美,情绪饱满,形象塑造力较好,节奏感好,具有较好的舞蹈专业发展潜力。

C(60分-74分)

舞蹈动作比较协调,基本能把握舞蹈的风格特点,有一定的形象塑造力,音乐与舞蹈基本一致,节奏正确。

D(59分及以下)

舞蹈动作呆板、僵硬,节奏感较差,舞蹈动作完成度较差。

(三)编舞能力测试

要求考生在根据所给予的音乐片段即兴舞蹈,编舞能力测试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主题或者规定的道具情况下,根据音乐即兴舞蹈并展示。

A(90-100分)

围绕主题进行结构化设计,主题清晰准确,对音乐有较强理解力和表现力,充分合理的运用表现空间,调度合理。动作设计符合主题及音乐风格,动作流畅,表情自然,可恰当使用道具。

B(80-89分)

围绕主题进行结构化设计,主题较清晰准确,对音乐节奏把握准确,合理的运用表现空间。动作设计基本符合主题及音乐风格,动作流畅,表情自然,可恰当使用道具。

C(70-79分)

围绕主题进行结构化设计,主题清晰,对音乐有基本的理解力和表现力,能够有效运用表现空间。动作设计基本符合主题及音乐风格,动作自然流畅,恰当使用道具。

D(60-69分)

对音乐的理解力和表现基本准确,运用舞蹈的表现空间不够充分。能够运用道具,舞蹈结构不够清晰,基本体现音乐的节奏特点,基本可以体现所表现的舞蹈主题意境。

E(59分及以下)

对音乐的理解力和表现较弱,运用舞蹈的表现空间不充分。能够运用道具,舞蹈结构不够清晰,基本体现音乐的节奏特点,基本可以体现所表现的舞蹈主题意境。

编导专业

(一)笔试(文艺常识、作品分析)

评分标准:

①很好地把握影视作品主题与结构

②能够紧扣视听语言进行深入分析

③结构严谨、逻辑清晰、观点鲜明

④行文流畅、书写规范、字数足够

A(90-100分)

对影视作品主题与结构有很好的把握;围绕影视作品的主题思想及艺术特色(如景别、光线、色彩、运动、特技、声音、剪辑等)进行较为全面透彻的分析;结构严谨,文笔流畅,有很强的影视艺术感悟能力;思想敏锐,观点新颖。

B(75分-89分)

对影视作品主题与结构有较好的把握;能够围绕影视作品的主题思想及一两个方面的艺术特色(如景别、光线、色彩、运动、特技、声音、剪辑等)进行比较深入的分析;观点鲜明,文笔通畅,结构较严谨;有较好的影视艺术感悟能力。

C(60分-74分)

对影视作品主题与结构有一定的把握;能够抓住影视作品的主题并就某一艺术特色(如景别、光线、色彩、运动、特技、声音、剪辑等)进行一定程度的分析;结构完整,文笔较通畅;影视艺术感悟能力一般。

D(59分及以下)

抓不住作品主题与艺术特色;结构不严谨,文笔不通畅;影视艺术感悟能力较差。

说明:在写作过程中,若文章没有题目,字数不足都将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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