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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2〕58号

 

关于申请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校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今年学校推免生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即申请审核阶段、推荐阶段、接收阶段、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由于推荐阶段时间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7]50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1]12号)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提前开展组织申请和审核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原则

1.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分管团学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以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推免生工作,纪检监察处负责人列席领导小组会并全程监督。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院党委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申请和审核工作。

2.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教师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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