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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教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苏州科技大学教育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结合教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与职责

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并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建议录取名单负责,保障复试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及技术小组,依据招生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二、复试办法

(一)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名称

招生方向

拟招生计划数

040200心理学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9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18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在执行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教育学院两个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名称

招生方向

复试分数线

040200心理学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总分及单科执行国家分数线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总分370分,单科执行国家分数线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第一志愿复试人选

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名单后续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复试形式及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相关保密管理规定。除学校授权外,任何人员和机构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对外传播复试试题和复试过程任何细节,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复试考核内容和要求

复试考核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对考生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等。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50分,综合素质考核150分。

1、专业能力考核(150分)

第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2、综合素质考核(150分)

考核时间原则上为15-20分钟/考生,主要包含以下三个基本方面: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45分)。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其中外语听力以考查考生理解能力为宗旨,外语口语以考查考生实用外语表达能力为宗旨。主要由复试小组成员采用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考核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方面(45分),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方面(6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复试前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复试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第一志愿考生现场复试流程

(一)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3月30号8:30-16:30

地点: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教六楼-409

现场核验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详见《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二)专业能力考核

时间:3月31号9:00-11:00

地点: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C4楼-105

方式:闭卷考试

专业代码、名称

复试笔试科目

满分分值

考试时长

040200心理学

心理学原理与研究方法

150分

2小时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学研究方法

(含心理统计与测量、实验心理学)

150分

2小时

(三)综合素质考核

专业代码、名称

时间

地点

040200心理学

3月31日12:30-17:30

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教六楼-401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3月31日12:30-17:30

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教六楼-404

备注:准备个人简历

四、调剂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将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具体要求及相关安排根据学校调剂工作办法另行发布。

五、录取办法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

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3)×40%。

(二)录取程序:

1、学院建议录取名单

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学院工作小组分别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先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顺批次按排序录取。

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最后一门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5)其他被认定的违规行为。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学校审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六、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招生电话:0512-68415728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jytj@mail.usts.edu.cn

联系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学府路99号苏州科技大学教育学院

监督电话:0512-68418381

电子邮箱:1917@mail.usts.edu.cn

七、其他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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