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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助学

为顺利完成2023年12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请对象

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全部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2018级至2021级自考助学学生。

二、毕业申请与审核工作时间及流程

   (一)毕业申请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于2023年11月21日—23日登录“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官网(网址:jxjyzk.suda.edu.cn)的“自考在线教学平台”,提交毕业申请。

   (二)校内审核

学院(部)于2023年11月24日前在“自考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生毕业申请的审核。

   (三)毕业申报

学院(部)于2023年11月26日前在“江苏通用教育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data.jseea.cn:8088)为“自考管理系统”中毕业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毕业申报,上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

   (四)校级审核

继续教育学院于2023年12月1日前在“江苏通用教育考试管理系统”对学院(部)提交的毕业生数据进行审核和照片上传。

三、注意事项

    (一)《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以下简称《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报:

1.学院(部)负责在“江苏通用教育考试管理系统”批量或单个生成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人一表)(见附件2),将已生成学生信息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的Word文档下发给学生,指导学生按照要求填写,不允许跨页或自行调整表格内容,其中“本人签名”需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申请毕业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年12月”。考虑学生不便递交纸质表格的,可以使用Word电子签名(具体操作见附件3),将填写及签名后的《思想品德鉴定表》Word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发给所在学院(部)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备注:王健法学院的学生请将《鉴定表》发送到姜老师邮箱:pljiang@suda.edu.cn)

2.表格中的思想品德“单位鉴定部分”由所学院(部)或校外助学点学校填写,主要内容为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公民素养等方面,按每个考生实际进行鉴定,不得仅给出“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等结论性描述,填写后由鉴定单位加盖公章。

3.学院(部)于2023年11月26日前负责将学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批量上传至省系统;未上传此表的学生,无法提交毕业登记信息。上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须确保该表全部内容在照片内,照片内无任何无关内容。表内文字完整、清晰,照片清晰度 300dpi, 像素长宽分别是3508×2479。文件格式.jpg,以申请毕业学生的准考证号命名。

(二)校外助学点学生的毕业申请与审核工作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学院(部)应根据专业归属关系给予通知及工作指导。

(三)校外助学班学生的毕业材料与毕业审核相关工作由专业所属学院(部)负责。

(四)学生因个人身份信息或前置学历问题导致的本科段毕业审核不通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四、关于多证成绩

学生如有多证成绩,课程代码相同,且该成绩未办理过毕业,需在2023年11月21日—23日登录“自考在线教学平台”申请课程替换,学院于2023年11月24日前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课程替换的学生做好统计,以便在省系统办理毕业时调取多证成绩。

未尽事宜,欢迎电话咨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2-65112336。

     特此通知。

(转自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模板).docx

附件2:批量、单个生成思想品德鉴定表功能操作流程.docx

附件3:电子签名步骤.docx

附件4: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及资审材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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