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参加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单位:
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船舶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评审专业
本次评审专业类别为船舶驾驶、船舶轮机、船舶电子及船舶引航。评审职称为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高级船舶电子员、高级引航员以及正高级船长、正高级轮机长、正高级船舶电子员、正高级引航员。
(二)参评人员
本次评审申报人员须为从事船舶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船员服务簿记载为依据),从事综合管理工作的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公务员不纳入评审范围。
二、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船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