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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现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三个学科入选第二轮“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2021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先后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先后两次签署协议,三方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7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设立于2002年,入选了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江苏省特色专业、国家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设立20余年来,先后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有限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8000余名,是我国高素质民航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

二、培养模式

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培养,培养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派送学生到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省份及计划

2025年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和贵州等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招收250名左右学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2025年招生信息为准。

四、委托培养单位

2025年委托培养单位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五、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4.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具有良好的身体协调能力。

6.报名并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和化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7.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身高在170厘米-186厘米之间,体质指数(体重(kg)/身高的平方(m²))不应>24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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