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全文后,厚厚个人感觉他或许不是有意抱着"骗取"的心态去报名,也有可能是因为对规则的不了解甚至误解而造成了后果。这就无从知道了。
但是规则就是规则,这里厚厚以此提醒大家,不要重蹈覆辙。
【以上几点提醒我们】:
1、积极了解报名规则,考试动态;和同学、老师、厚厚等等多交流;
2、实在搞不清楚的,要勇敢点,向司法部、司法局/厅咨询。司法局、司法部都有咨询电话,大家交流无果的问题,或者各地区不同的安排,他们都能很好的给你解答。
3、报名时如实填写,不要乱填。只要确认了考试资格,你的真实情况是什么,就在报名时填什么,这是没问题的。慌了阵脚,开始乱填,就有可能产生如上后果。
这里厚厚再次和大家重温一次报名规则,也就是2018年4月后法考改革时出台的新公告。后来的报名规则都以此为基础。
如上图
①②③针对的是 2018年4月28日之后取得学籍(入学)的本科考生(新人)
④针对的是 2018年4月28日前(取得学籍/考籍)的本科考生(老人)
"老人老办法","老人"包括自考生和统考生。
统考生"老人"无论什么本科专业都可以考。如果已有毕业证则通过法考后直接在次年3、4月取得证书;如果是应届生,则在次年7、8月领取本科毕业证后取得证书。(这个大部分人都了解)
而自考生"老人"就是上面所说的情况,厚厚不是十分了解自考生,为此专门百度查了一圈自考生是如何自考的。
结合进来,公告说:"(自考生)需要在18年新公告出台前取得考籍"(成为'老人'),也就是注册后拥有考籍号。并在报名法考的当年,完成全部自学考试的科目并合格,取得自考本科证书后,才能通过法考后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这里就提到自考生的考试资格。
根据改革公告,自考生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截点需是 报名法考当年的12月31日前
(↑18年新公告出台时,司法部就新公告发布的答记者问)
(2018年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