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自考法学学位要求  >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海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

申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自考助学单位、社会考生:

根据海南大学2023年本科毕业生学位审核工作安排,依据《海南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琼学位〔2007〕2号),现将2023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及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6日

二、申请条件及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

(二)专业开考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按百分制计)。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80分(按百分制计)以上。

(四)英语成绩合格:

1.英语成绩有效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至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

2.(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PETS-3(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考试笔试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

3.(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及高等学校应用能力考试A级合格证书,可免考PETS-3考试。

(五)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提出学位申请,超时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三、申请材料清单

(一)《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须正反面印制,手写、打印均可。

(二)《海南省自学考试毕业成绩单》一份;

(三)外国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无需报送证书原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在A4纸的同一面上);

(六) 2张一寸蓝底彩色相片及同版电子相片(需求规格:jpg;内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