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证书编号规则
一、1998年前毕业证编号编制归学校统一编制,如是花样多多有6位、7位、8位都有。
二、1999年经教育部发文指导全国高校毕业证编号统一以“99”开头,尾数学校制定。
三、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号的要求,毕业证书上的“证书编号”为将来教育部电子注册号码,其中2000-2002年为“17”位,2003年以后为“18”位。具体规律如下:
5、13-18位:为学校毕业证的流水编号。1、前5位:为学校代码;2、第6位:为办学类型代码,其中普通高等教育代码为“1”、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学位为“4”、成人高等教育为“5”、自学考试为“6”、网络教育为“7”;3、7-10位:为毕业证发证年份;4、11-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其中博士生为“01”、硕士生为“02”、学士学位为“04”、本科为“05”,、专科(含高职)为“06”;例1:天津大学2005年研究生毕业证编号为:10056 3 2005 02 00 0195;例2:天津大学2008年全日制本科毕业证编号为:10056 1 2008 05 00 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