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1B0009 (国家代码 030101K)
主考院校:北京理工大学
课程类别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考核方式说明必设课程1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笔试必考课程 8 门,共计 38 学分
2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笔试3 13000英语(专升本)7笔试4 00247国际法6笔试5 13702国际经济法6笔试6 00230合同法5笔试7 00227公司法4笔试8 14081侵权责任法4笔试选设课程9 00226知识产权法4笔试选考不少于 7 门课程,学分不少于32 学分10 1374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笔试11 13144犯罪学6笔试12 00258保险法3笔试13 00249国际私法4笔试14 00808商法5笔试 15 13969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4笔试 16 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 4笔试 17 14392物权法 3笔试 18 13143税法 5笔试 19 00229证据法 4笔试 20 14850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备注: ⑴本专业考试计划不再设置日语㈡( 00016 )、俄语㈡( 00017),可用英语专业(专升本) 中第二外语(日语)( 00840 )、第二外语(俄语)( 00839 ) 的合格成绩替代英语(专升本)( 13000);⑵ 不考外语者不得申请学位;⑶不考外语者须另加考 2 门选设课程以补足学分。
新旧专业考试计划执行期课程替代规定
表1
旧执行期课程【法律(本科)】 新执行期课程顶替关系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 100015英语(二) 3选 1 14 13000英语(专升本) 7任意 1 门顶 1 门
00016日语(二) 1400017俄语(二) 14 2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 13702国际经济法 61 门顶 1 门 300233税法3 13143税法 51 门顶 1 门 400167劳动法4 13969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41 门顶 1 门 500263外国法制史4 00247国际法 61 门顶 1 门 605680婚姻家庭法3 14081侵权责任法 41 门顶 1 门 7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64 13144犯罪学 4 6任意 1 门 00169房地产法选1
3 00808商法选 15顶任意 1 门门数对等
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4 14392物权法3 05562法律职业道德3 00229证据法4 05678金融法3 00257票据法3表2
序号旧执行期课程【法律(独立本科段)(一)】新执行期课程顶替关系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 1 00015英语(二) 1413000 英语(专升本) 7任意 1 门顶1 门
00016日语(二) 14 00017俄语(二) 14 2 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 613702 国际经济法 6 1 门顶 1 门 3 00233税法 313143 税法 5 1 门顶 1 门 4 00167劳动法 413969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4 1 门顶 1 门 5 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 8选
1
414081侵权责任法 4任意 1 门顶任意 1 门
门数对等
05680婚姻家庭法 313144 犯罪学 5选 1 6 05678金融法 314392 物权法 3 05562法律职业道德 300808 商法 5 00257票据法 300229 证据法 4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 3 00169房地产法 3 00263外国法制史 4表3
序 号旧执行期课程【法律(独立本科段)(二)】新执行期课程顶替关系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 1 00223 中国法制史9选
1
5 14081侵权责任法5选14任意 1 门顶任意 1 门
门数对等
2 00242 民法学 7 13144犯罪学63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4 14392物权法3 4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5 00808商法5 5 05679 宪法学 4 00229证据法4 6 05677 法理学 7 7 00245刑法学 7 8 00261行政法学 5 9 00244经济法概论 6备注: 表 3 中旧执行期课程, 须是在法律专业 (独立本科段) 下报考并取得的合格成绩, 通过办理免考手续方可顶替新执行期课程。 已办理免考手续的课程仅可在办理法学专业(专升本)毕业时使用。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功底、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良好的法律职业品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和企业从事法律实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分析与解决疑难法律问题以及熟练进行信息梳理与文字材料整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将理论知识运用于相关法务工作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民商法、经济法和行政法等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等技能的操作方法;
3.具有处理专业法律文书拟写的基本能力;
4.具有一定跨部门法分析和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
5.了解法学学科的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6.具有一定法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法律职业的工作需求;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本科专业的水平要求相一致;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5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0学分及以上,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专升本)毕业证书。
考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且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北京市《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考核方式说明
1.本专业所列笔试课程,均采用闭卷考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毕业论文要求:考生须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在主考学校指导下进行,须由考生独立完成。经主考学校审核并答辩后,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等级评定成绩。
五、其他必要说明
1.本专业为专科起点本科,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2.未来教材或考试大纲的变化,以每年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本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