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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考试报名通知

新疆大学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考试报名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考试将于5月18日(星期六)进行,为加强考务管理,保证考试质量,现将我校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按照《新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新大校字[2024]20号)》,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上午9:00-11:00;

(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上午11:10-13:10;

(三)专业综合课一考试:下午15:00-17:00;

(四)专业综合课二考试:下午17:10-19:10。

二、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线下纸笔考试方式,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资格

符合《新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新大校字[2024]20号)》中相关规定并在2023年11月以后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自考本科生,且申请学位专业与本次开考专业一致。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12日;

(二)报名方式:考生联系继续教育学院报名(报名负责人:艾力克木老师;联系电话:0991-8582934、13999263055);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注意事项

1.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三种。非外语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应选择英语作为考试语种;外语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必须与学校相应教学大纲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相同。本次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2.考生根据报考考试科目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考生本人需正确填写身份信息和报名信息。

3.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提交给相应负责人,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②以身份证号命名的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

③本人填写完整并签名的各考试科目的报名登记表;

考生需确保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正确无误,报名材料有误或不完整即视为报名失败,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考试当天,由于考生所持照片为非近期而引起的身份争议,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考生参加考试,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继续教育学院参照《新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新大校字[2024]20号)》,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严禁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考。

(三)继续教育学院按考试科目录入相应的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所录信息需与考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且确保考生申请学位专业与本次开考专业一致,并于4月16日将以下报名材料汇总报送至教务处考试中心,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①考生报名登记表(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②以身份证号命名的考生电子证件照片;③各考试科目的考试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

六、准考证事宜

考前一周内,由继续教育学院将电子版准考证分发给考生,考生自行打印纸质版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报名,做好本次考试报名的各项工作。

 

附件:

1.新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新大校字[2024]20号)

2.2024年上半年新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考试报名登记表

3.2024年上半年新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考试报名汇总表

4.2024年上半年新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5.考生电子照片标准

 

 

教务处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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