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名称:人力资源管理(专科)专业代码:590202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3
13124
英语(专)
7
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5
13125
高等数学(经管类)
6
6
13886
经济学原理(初级)
5
7
13126
管理学原理(初级)
5
8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9
13136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
6
10
00164
劳动经济学
6
11
14105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实验(实践)
2
12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13
11760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
5
14
00163
管理心理学
5
15
03291
人际关系学
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代码590202)专科专业与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代码690202)专科专业课程顶替表
原专业计划规定课程及代码(690202)
新专业计划规定课程及代码(590202)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3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4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6
13136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
6
5
00165
劳动就业概论
6
00164
劳动经济学
6
6
00163
管理心理学
5
00163
管理心理学
5
7
00182
公共关系学
4
03291
人际关系学
6
8
9
10
00071
00144
00152
社会保障概论
企业管理概论
组织行为学
5
5
4
13886
13126
00043
经济学原理(初级)
管理学原理(初级)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5
5
4
已合格课程组学分
需大于或等于未合
格课程组学分
11
12
13
14
04103
04104
00644
04105
04729
市场调查与分析
市场调查与分析(实践)
公关礼仪
公共关系实务
大学语文
5
3
4
5
4
14105
00341
11760
13124
13125
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实验(实践)
公文写作与处理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
英语(专)
高等数学(经管类)
2
6
5
7
6
已合格课程组学分
需大于或等于未合
格课程组学分
其他同层次已考理论课程
说明:1.注册原专业的考生符合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也可完成课程顶替后,选择按新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申请毕业。
2.原专业计划中课程未安排考试的,可按课程顶替表中选择新专业中有对应关系的课程考试。
3.原专业计划中推荐选考课可从同层次课程中,或新计划对接课程组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考试,达到原专业毕业规定的要求。
4.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助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同时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特点,强化“应用性、实用性、发展性”的人才培养理念,强调对学习者职业素养和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科)专业的学历层次为专科,专业大类为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专业类为公共管理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5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3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数学、统计学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要求初步掌握经济学、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人际沟通、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备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方面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的基本操作技能;
3.具备人力资源招聘、培训的基本能力,满足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工作需求;
4.熟悉国家经济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掌握必要的数学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6.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主要课程说明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略)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略)
3.英语(专)(略)
4.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略)
5.高等数学(经管类)(略)
6.经济学原理(初级)
本课程旨在介绍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与方法,以及相关的
应用和政策分析。主要内容包括微观经济中的供求理论、消费理论、厂商理论、产品市场理论、要素市场理论、一般均衡理论、政府的微观经济政策,以及宏观经济中的国民收入核算理论和方法、国民收入决定的凯恩斯模型、IS-LM模型以及总需求-总供给模型,失业与通货膨胀理论、经济增长与经济周期理论等内容。
7.管理学原理(初级)
本课程是管理学科体系中的一门重要学科,主要是从一般理论、一般原理、一般特征的角度对管理活动加以研究,从中找出一般规律性。课程在介绍管理理论的历史发展和管理的基本原理与方法的基础上,介绍管理过程的具体职能,即计划、组织、领导、激励、控制和创新的基本原理、目的、性质、内容、结构的特点以及执行这些职能的方法和手段。
8.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本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和经济与管理范畴内的各种法律制度,明确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以及经济管理过程中的会计管理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等。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掌握经济活动中的主要法律知识,并能运用这种制度。
9.人力资源管理(初级)
本课程旨在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使学生树立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掌握人力资源管理流程的内在联系及规律,掌握工作分析、岗位管理、招聘与流动、开发与人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理论和实务,从而适应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岗位的任职需要。
10.劳动经济学
本课程是经济学的一门重要分支,研究劳动力市场的运行和结果,即劳动力供需双方的相互作用,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力市场及劳动力需求与供给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工资理论、劳动就业理论、工会及宏观经济中的劳动力市场问题。通过学习该课程,使学生掌握理论的基础上,学会对劳动力资源的正确使用和开发,并能解决实际问题。
11.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实验(实践)(略)
12.公文写作与处理
本课程旨在使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能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行政机关公文与处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认识机关公文形成和处理的基本规律,了解我国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现行的公文种类、体式稿本、行文规范、写作要求以及公文办理、公文立卷与归档的程序、原则和方法。培养和提高撰拟公文和处理公文的能力,以便毕业后能够较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
13.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
本课程系统地介绍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所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内容主要涵盖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用工管理制度与法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14.管理心理学
本课程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专业基础课程,主要介绍人性假设理论、个体心理行为理论、各种典型的激励理论、团体心理理论、人际关系理论、各种组织理论(古代传统组织理论、现代各种组织理论)、领导理论(传统领导理论、现代各种领导理论和学说)及其具体实践应用。
15.人际关系学
本课程是现代人际关系交往的应用型课程。从人际关系的行为和态度出发,探讨人际态度、人际影响、人际吸引、人际冲突、群体行为对人际关系的影响。培养学生与他人、群体交往的能力和技巧,为指导学生正确处理、改善、发展人际关系等方面提供指导。
五、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2学分、人力资源管理初级实验(实践)2学分。
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