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消防工程师对项目消防设施的设计评估、投入使用和安全运营有否决权;
(2)由公安部主管并盖章,证书有强制性;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聘为工程师,同时作为消防高级工程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4)消防部门主管,由省级消防部门注册执业,与建造师等证书不冲突,分属两个管理部门,且部门之间未联网;
(5)现一些重大工程项目的负责悉改人,其门槛已开始加设“需持有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消防工程师对一个工程项目有着高度的决定权。
执业范围参考公安令143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简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全国)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
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含灭火器维修);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公安部或者省级公安仔陆昌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主要用途数量在公安部第129号令第二章中是有明确规定:
一级检测维保资质:10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6人;
二级检测维保资质:6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3人;
三级检测维保资质:1人以上;
一级安全念扒评估资质:12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8人;
二级安全评估资质:8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4人;
同时取得检测维保和安全评估资质:人数为两项资质所需人数之和的80%,且不得低于任一单项资质条件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