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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社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看看你的证书能否抵扣个税

国税总局提醒,纳税人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如实申报并保存好相关凭证资料。

根据新个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根据《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申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报的相关证书发证或批准日期应该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

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发证(批准)日期在这一时间之后的才能依法享受扣除。

解读:

1、以发证(批准)日期为准,参加考试日期在2019年之前的,只要发证日期在2019年1月1日即可;

2、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后续教育,证书后续教育费用不能作为专项附加扣除。比如CPA证书每年要参加后续教育,其他很多证书都有后续教育,但后续教育费用不享受扣除,只能在取得证书取得当年可以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扣除标准是3600元定额,不是限额,与证书取得发生的实际费用无关

4、哪些证书可以扣除?证书分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参看人社部2017最新目录。

2017年9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将我国现行职业资格分成两类,共计140项: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共计59项,其中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计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从其分类来看,可以粗略认为: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属于技术层面,称呼为「XX师」,通常需要通过考试或评审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中心主管;

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则属于操作层面,称呼为「XX工(员)」,通常是通过鉴定或考试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管。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引入了职业资格概念,因此纳税人应当了解国家职业资格的类别,并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享受税收红利。

注册会计师(CPA)、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就是职称证书)、税务师都被纳入到3600元的专项扣除的范围内。此外,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法律资格证书等都被纳入到3600元的继续教育扣除范围内。也就是说,如果你2019年1月1日以后拿到以上所提到的证书,就可以在当年申请3600元的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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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2日,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140项职业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

准入类36项

水平评价类23项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

准入类5项

水平评价类76项

这些职业资格基本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的条件和要求。

准入类职业资格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均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

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职业资格目录明确了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实施机构和设定依据,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的问题。

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

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

2013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务院要求,连续7批集中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70%以上,进一步降低了就业创业门槛,有力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感受明显。

在“七连清”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经与各有关部门反复协商并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初步形成了我国职业资格目录框架。

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实现了职业资格清理由“治标”到“治本”的关键性转变,对于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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