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中期筛选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聊城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聊大校发〔2021〕101 号)要求,现将2022级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筛选的范围
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且已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3的所有2022级研究生及此前未按时参加中期筛选的研究生应在2024年4月5日前完成中期筛选考核工作。
二、中期筛选的内容
1.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等;
2.课程学习: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进度、未修课程和重修情况;
3.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参加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情况、论文开题情况、专业实践情况等。着重考核研究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中期筛选的组织
1.中期筛选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应成立中期筛选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本学院各学科、类别(领域)研究生的中期筛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学科点负责人、本学科领域专家等人员构成,领导小组成员数不得低于3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中期筛选考核工作。
2.中期筛选考核领导小组应统一制订中期筛选具体要求,根据本学院情况合理安排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至少由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可含本人导师)。专业学位中期筛选综合面试,须聘请1至2名校外行业专家,从德、智、体各方面对研究生学业进展进行全面检查。
四、中期筛选考核结果
中期筛选考核结果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优秀”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表现良好;
2.课程考试成绩优良(各培养单位可制定具体执行分数标准),无课程重修、不及格情况;
3.科研能力或实践能力较强。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考核记为“不合格”: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表现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要求;
2.中期筛选延期考核后仍不合格;
3.科研或实践创新能力差,难以继续培养。
五、工作流程
1.研究生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中期筛选考核申请,对本人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相应的《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表》。因故不能参加中期筛选的研究生应填写《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延期申请表》(附件2),由学院留存。
研究生在管理系统内查看课程学分完成情况流程如下:
(1)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xt.lcu.edu.cn/login.html);
(2)进入【培养管理】—【培养计划管理】—【查看已选课程】菜单下,查看课程完成情况。
研究生在管理系统内填报中期筛选流程如下:
(1)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xt.lcu.edu.cn/login.html);
(2)进入【培养管理】—【中期筛选】—【中期筛选考核申请】菜单下,填写相关信息;
(3)查看信息无误并提交申请,等待审核通过;
(4)审核流程为:学生提交—>科研秘书审核—>管理员审核。
2.导师对研究生课程学习、科研(专业实践)记录的真实性、论文进展及科研(专业实践)创新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其是否具有从事科研(职业)工作能力和继续培养潜力提出明确建议。
3.各培养单位科研秘书审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进度、课程成绩(依据“研究生管理系统”)、开题报告完成时间,科研成果及获奖信息要核对原件予以确认。
4.各学院中期筛选考核领导小组在研究生自我评定和听取同学评议的基础上,对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现作出评价。
5.中期筛选综合面试专家组认真审阅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纸版材料,听取研究生个人汇报(汇报时间5分钟左右),作出中期筛选考核评定意见。对于“优秀”和“不合格”两类的确定要逐个进行认真审核,慎重地作出结论。各学院应控制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20%。
6.中期筛选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筛选结果进行认定,并对筛选结果进行公示。
六、其他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重视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通过必要的分流淘汰措施,激发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2.考核“优秀”和“合格”的研究生,可获得1学分并按培养计划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终止培养过程,按相关程序做退学处理。
3.因个人原因,未经批准不按要求参加中期筛选考核的研究生,本次中期筛选考核的评定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4.两门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已修课程总学分低于2/3或科研能力(实践能力)暂时难以界定,可申请中期筛选延期考核(只能一次延期)。
5.研究生对中期筛选考核结果如果有异议,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做出相应处理。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七、材料提交
1.为方便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各培养单位应在中期筛选考核工作开展前一周将《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安排备案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suhaixia@lcu.edu.cn。
2.中期筛选考核工作结束一周内,各培养单位科研秘书应将中期筛选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并将《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结果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附件2、附件4由各培养单位留存。
3.《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盖章,具体盖章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635-8239396。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11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聊城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管理办法附件2.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延期申请表附件3.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安排备案表(报研究生处)附件4.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安排表附件5.聊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