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文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院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聊城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及职责
学院成立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筹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和招生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军
副组长:殷学明、石小寒
成员:戴永新、高增平、纪楠、杨有楠、孔令辉、赵洁、刘丽菲
(二)监督与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李承虎
副组长:于东恩
成员:冯庆奎、石勇、王伟伟、胡明洋、相飞、任永军
(三)复试测试组
组长:殷学明
成员:高增平、孔令辉、纪楠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复试培训,提前做好面试系统的操作培训、设备调试和流程演练。
(四)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小组。
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针对学科专业(领域)特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为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风险,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我院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系统选择研招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主平台,另外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2022年国家A类地区线。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以达到好中选优的结果。
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划定同一条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27日-28日。
考生登录系统后,须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承诺“不替考”和 “不作弊”,不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如发现替考和作弊情况,将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提供的材料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
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复查、核实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后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学院对录取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的相关政策规定,学院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
(四)复试时间
2022年3月29日-30日
(五)复试内容
网络远程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由考生随机抽取测试题目,现场作答。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复试科目,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拓展能力。考生随机抽取2-3道试题,现场口述作答。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专业技能展示等。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网络笔试。笔试的科目是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考生完成笔试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加试方式为笔试(开卷),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加试科目:语言学概论、外国文学(欧美部分);学科教学(语文)领域加试科目:语言学概论、外国文学(欧美部分);广播电视领域加试科目:新闻理论、新闻实务。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采用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或面试的方式。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生的体检工作由聊城大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组织落实。体检时间为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费用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考生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网上复试程序。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调剂工作
(一)基本要求
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上线人数不足计划数的招生专业,可进行调剂复试。调入我院的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2.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学院安排专人审核调剂考生材料,将符合学院调剂条件的调剂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并将学院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3.研招办根据学院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本单位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6.研招办根据学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0.3。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学院、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名录取。
2.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相同学科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疫情防控工作
1.建立防控机制。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有关人员的培训、演练。
2.保障物资储备。学院准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洗手液)、额温枪、消毒剂(如医用酒精等)、肥皂或洗手液等。
3.复试现场张贴告示,提醒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4.加强教学楼、复试场所通风换气,卫生消杀。
5.加强个人防护。复试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佩戴口罩。对复试人员进行体温、症状监测登记。
6.复试场所严格控人员进出。复试现场面试教师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七、相关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巡视。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接受考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应急制度。聊城大学文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应急电话:0635-8238289,邮箱:yinxueming@lcu.edu.cn。
(五)监督制度。聊城大学文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8157,邮箱:lch@lcu.edu.cn。
文学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