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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历史上的两次泄密事件,后来结果如何?保密工作又如何改进?

在这起泄密案件发生后,2004年,教育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等联合制发了《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对考试试卷印制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措施严格。

在印制单位选择上,《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要求国家教育考试全国统一试卷由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或者省级教育机构负责印制,必须在经国家保密局审定批准的定点印刷厂印制。双方应当签订安全保密协议,负责试卷印制工作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在印卷工作开始之前将承印定点印刷厂的印刷项目、时间等情况报同级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上级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试卷保密室

此外,《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对定点印制单位还列出了明确的条件限制,如对厂内封闭区具体保密要求、安全保卫力量等都有明确要求。

第二次事件,试卷在保管过程中被偷盗,泄密事件也就发生了。

2003年6月5日中午,四川省南充市巡考领导小组在对南部县招办专用保密室检查时发现,高考试卷被盗。

事件发生后,公安部、教育部、四川省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工作。经过初步调查判断,犯罪嫌疑人应与高考有密切关系或者直接关系,而不是出于破坏目的或经济目的。

试卷印刷厂

经慎重研究,当年的高考仍如期进行。在此后的指纹排查中,认定南部中学高三文科班学生杨博为犯罪嫌疑人。经审讯,杨博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查,6月5日凌晨1点,杨博从未上锁的小门进入保密室大院,盗窃了高考试卷。案发后,杨看了语文作文题目和几道数学题之后,将试卷全部销毁。案件发生后,杨博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这一次的教训是惨痛的,保管环节也日益成为高考保密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要求省、地(市)、县(区)级教育考试机构都应当建立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启用前的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并要求省级试卷保密室的建设,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并经省级公安、保密部门的检查验收。

公安部门保障高考安全

地(市)、县(区)级试卷保密室的建设,必须符合保密要求并经上一级教育考试机构和同级公安、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验收。每次使用前,当地教育考试机构须自查并报同级公安、保密部门检查批准,同时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备案。

同时,保密室使用期间接受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安及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对保密室的具体设置要求、人员配备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此外,《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要求在试卷运抵各考区起,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在试卷保密室进行值班巡逻。

工作人员检查保密室

总之,随着制度和物质条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高考试卷的保密工作早就已经做到了万无一失。因此,冷丝要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尽管放心,安心考试,考出好成绩!返回搜狐,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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