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丰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科学评价学生学习质量,学校决定试行学分绩点制度。
学分绩点制度
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的量和质的双重量化指标。即学生在取得某一门课程学分的同时,也取得了相应的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制度考核学生学习质量方式如下:
第i门课程单次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式中Yij为i课程第j次考核的学分绩点,结果保留2位小数;Xi为i课程百分制成绩。
由上式可知i课程的百分制折算绩点:100分折算为5 个绩点,以此类推到60分折算为1个绩点,60分以下绩点折算为0 。
五级分制i课程的优秀、良好、中等、及格的绩点分别对应百分制的95、85、75、65所对应的绩点,不及格的绩点为0。
两级分制i课程分为通过、不通过(或及格、不及格)的学分绩点分别对应3、0。
第i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i(General Point Average)的计算公式:
式中Zi为i课程学分;ki为参加i课程的考核次数,当i课程为学位课时表示实际考核次数,当i课程为选修课时ki=1。
总平均学分绩点GPA总的计算公式:
式中n为全部考核课程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