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关键词: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考生、专项计划、加分政策、考试科目、博士招生
Q:怎么查看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
A: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可以在广西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c.gxu.edu.cn/index.htm)查询,具体内容和最新通知在“招生工作”栏目里。
全国各招生单位均要在9月下旬以后才对社会公开来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通常不会作大的改变,具体情况考生可以先咨询招生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和时间请考生关注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有关消息,考生可以提前与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先预约报名。
Q: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对第一志愿考生有优先政策吗?
A:广西大学《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再次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复试,第一批录取。当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未满足招生指标才向社会选拔调剂考生复试。
Q:广西大学哪些硕士研究生专业招收专项计划考生?
A:根据目前招生工作安排,专项计划考生指标在每年3月下旬下达。我校不会事先将专项计划指标分配在固定的专业。建议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另外,可以先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栏目中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
Q:通过自考或函授形式获得本科学历,是否可以报考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
A: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获得了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除部分专业有工作年限外)均可以报考。
Q:如果有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话,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吗?怎么提交?
A:一般情况下,考生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我校将以教育部下发的具体名单为准,审核考生的加分资格。若名单中无考生名字的,方由考生提供。
Q:广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开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吗?
A: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均在每年9月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Q:完成了网上报名,但错过了网上确认是否可以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A: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Q:怎么报考广西大学博士生研究生?
A:广西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三种:一是直博,在本科推免生中产生;二是硕博连读,在广西大学在校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三是申请考核,主要通过考查学生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经过复试选拔产生。建议报考人提前联系博士生导师,先确定本人报考条件和导师是否有招生名额,在招生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先预报名,正式报名时按时提交报考信息并缴纳报名费。
Q:报考硕士研究生并准备在广西大学考点考试,要注意什么?
A:考生在什么考点考试,国家和广西招生考试院有明确规定,我校执行上级安排,请考生提前关注。即使符合在我校考点考试的条件,也应当在报名系统开通时及时填报,考位很快就满。
近两年,广西大学考点接受以下类型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广西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非应届考生:报考当年毕业的我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工作单位或户籍在我区的非应届考生,但不接受考试科目全部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非应届考生(如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法律专硕等);5XX科目考生:报考专业考试包含5XX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的桂南片区域考生。具体要求以当年广西招生考试院报考公告为准。
Q:非全日制考生如果录取了,学校能安排住宿吗?
A: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比较大,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研究生学籍学历]
关键词:在读证明、学习年限、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退学、毕业、结业、个人信息更改
Q:在校研究生需要在读证明,如何办理?
A:在校研究生可以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我的学籍”模块下载打印,或通过自助打印机打印(研究生院一楼大厅、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Q:研究生学制及学习年限是多少?
A: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直博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Q:研究生可以早于学制时间提前毕业吗?
A:对于学业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达到了提前毕业要求,个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全面考核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后可申请学位(毕业),但学习时间博士研究生不能少于3年(直博生不少于4年),硕士研究生不能少于2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能提前毕业。
Q:什么情况下研究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A:保留入学资格是指被录取的新生,因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等国家政策支持的各类计划、项目或在入学体检中查出严重威胁他人生命健康疾病(如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等原因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一般为1年,参军的则保留至退役后2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年限不计入学习年限。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当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最后一学期末向学校提交入学申请,学校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提交入学申请或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Q:什么情况下研究生可以保留学籍么?
A:保留学籍指正式获得学籍的学生因故中断在本校的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所保留的学习资格,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在校研究生参加国家项目、参军入伍或参加学校组织联合培养项目,在此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单位建立管理关系,不享受本校的在校生和休学待遇。保留学籍的时间计入学习年限。在校研究生应征入伍的,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Q:研究生在就读期间因为生病、工作外派、创业或其他原因需要中断学习,应该怎么做?
A:研究生就读期间可以申请休学,每次休学时间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休学时间算入学习年限内。
Q:研究生休学、复学、退学手续如何办理?
A: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业务表格—培养),下载相应的表格。按照表格内容填写和准备资料,导师、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到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岗。
Q:研究生办理休学后,能否提前复学?
A:可以提前复学。如因疾病休学的,办理复学手续时需提供医院复诊材料。
Q:研究生退学父母不同意,可以退学吗?
A:研究生已是成年人,可以由学生本人做主。同时教育部41号令也明确了学生退学自由。学校并没有一定要父母的同意才准予研究生退学,而是强调让父母等家人知情。退学是学习大事,建议和家人商量好了再做决定。
Q:如何处理退学的研究生学籍?
A:退学的研究生学籍一律在学信网以及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注销,学籍注销后不能恢复。
Q:研究生在读期间可以改学科专业吗?
A: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的学科专业完成学业,不允许改学科专业。
Q:研究生的预计毕业日期可以修改吗?
A:研究生未能按照学制规定时间如期毕业,但仍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其预计毕业日期会根据实际学业需要进行调整。
Q:研究生可以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关键信息吗?如何变更?
A:可以变更。研究生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关键信息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完成变更后,报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按照变更后的信息进行修改。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关键信息修改申请表》,按照表格说明,填写及准备材料,提交研究生院。需要注意的是,研究生新生在录取后、报到前不可以更改,姓名和身份证件号不能双改。
Q:可以出全日制学习方式证明吗?
A: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可以出具,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不予出具。
Q:研究生肄业证书如何办理?
A:研究生学满一学年及以上退学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办理肄业证书。研究生学习不满一学年退学的,或因违纪而被学校开除的,不能办理肄业证书,只出具写实性证明。
Q:研究生结业需要什么条件?
A: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通过学分审核、中期考核,基本完成论文研究但未通过结题考核,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按结业处理,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Q: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可以添加研究方向吗?
A:不可以,必须与学信网上的学籍基本信息保持一致。学生确实需要,可以开具写明学生实际研究方向的纸质证明,并盖学生所属学院、研究生院院章。
[研究生培养过程]
关键词:更换导师、助研津贴、培养计划、论文开题/结题、分流淘汰、非全日制研究生
Q:什么情形可变更研究生导师?怎么变更?
A:导师与研究生的指导关系是经过师生互选产生的。如果经过了长时间磨合,学院也认定双方确实不适合继续科研指导关系,研究生可以提交更换导师申请。在现导师和拟转入导师均同意的情况下,且转入导师招生名额符合学校规定,可以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学院签署同意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Q:导师没给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合理吗?
A:按学校《广西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导师应向其所指导的承担科研助理岗位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如果研究生在科研助理岗位上正常履行职责,导师应该发放助研津贴,如果沟通无果,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反映。
Q: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何时、如何制定?
A:研究生新生入校确定导师后,就可以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学科培养方案要求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了。研究生填写个人培养计划表,导师签字后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选入预计需要修读的课程,最终提交学院审核。个人培养计划一般在研究生入校后一个月内完成。
Q: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是否可以修改?
A: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导师指导研究生学习、开展科学研究或实践工作的依据。导师与学生应该按照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完成制订。一旦确定,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修改。
Q:研究生改选其他课程,需要重新修改个人培养计划吗?
A:研究生改选其他课程不需要重新修改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提出改选其他课程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工作人员将名单添加至改选课程的教学班级。
Q:研究生第一次论文开题/结题没有通过,何时能够参加第二次论文开题/结题?
A:研究生论文开题/结题各有两次机会,第一次没有通过,可申请参加第二次。两次之间没有具体时间要求,但是学校建议间隔三个月及以上,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去调整、修改,确保二次开题/结题能顺利通过。研究生若两次论文开题/结题均没有通过,则终止学业、进行分流淘汰处理。
Q:研究生论文开题通过后,允许更换选题么?
A:研究生论文开题通过后,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选题的,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导师、学院同意后,需要重新开题。重新开题计为第二次论文开题。研究生学习时间超过4学年则不能更换选题。
Q:研究生分流淘汰是怎么回事?
A:分流淘汰是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对学业考核未通过的、不宜继续培养的进行分流或淘汰。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依次完成培养的必经环节,并通过学分审核、中期考核、结题考核。在规定时间未完成或未通过考核的,终止其学业进程,根据情形给予肄业、结业、毕业、转培养层次(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等处理。
[研究生课程学习]
关键词:课程、成绩
Q:研究生选课必须全部选择所在学院开设的课程吗?如对其他学院开设的部分课程感兴趣,可否选择呢?
A:研究生应依据个人培养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网上选课。选修其他学院的课程是否计入总学分,可查看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模块,如其他学院的课程已经列入本学科培养方案中,该课程学分计入总学分;如未列入培养方案中,则不计入总学分。
Q:研究生在入学前已经修读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可以申请免修吗?
A:研究生在入学前已经修读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其课程成绩合格且取得成绩时间未超过三年的,经导师和学院审核统一,可免修免考该课程。
Q:非全日制研究生上课时间是怎么确定的?
A:有多种形式,主要由研究生与学院共同商定。有集中时间学习、周末学习以及跟班全日制学习等。
Q:研究生英语类课程可以申请免修么?
A:由学校统一开设的、课程编码为10001M的研究生基础英语类课程,研究生如达到一定条件可以申请免修。由各学院开设的专业英语类课程,主要是提升研究生对本专业领域的学术外语的运用能力,不可以申请免修。
Q: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列入的课程停开怎么办?
A:如课程停开,研究生所在学院可指定修读学分相同、要求相近的其他课程。
Q:研究生课程成绩不合格可以补考吗?
A:按照学校规定,研究生学位课程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补修课程60分及以上为合格。目前研究生课程没有补考,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重修。
Q:已经考核合格的课程可以申请重修吗?
A: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已合格,一般不允许重修。如果确实需要重修的,该课程成绩按重修后的分数登记,且在成绩单上标注重修。
Q: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突发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如何办理?
A: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突发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应持有关证明提前办理缓考手续,或批准后方能缓考。公共基础类课程向研究生院提交缓考申请,专业类课程向学院提交。
Q:研究生若对成绩有异议,怎样申请复核?
A:成绩公布后,研究生应及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查询成绩。如果对成绩评定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三周内将书面的复核申请(导师签字、学院盖章)提交至开课单位,公共学位课复核申请提交至研究生院,专业类课程复核申请提交至学院。开课单位联系相关老师进行复核,并及时反馈复核结果。
Q:研究生英文成绩单如何办理?
A:目前研究生英文成绩单还不能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打印,该功能正在开发中。需要办理英文成绩单的研究生可参看研究生院网站的研究生英文成绩单模板(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业务表格—培养),进行对照翻译。英文成绩单需先由学院审核盖章,再到研究生院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
Q:研究生的成绩绩点证明如何办理?
A:目前在校研究生的成绩绩点均已在成绩单上显示。已毕业研究生的成绩单不显示成绩绩点,办理流程为: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成绩绩点计算办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业务表格—培养),将现有成绩单上的成绩按照计算办法进行换算。换算后的绩点证明需先由学院审核盖章,再到研究生院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
[研究生学位管理]
关键词:论文送审、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学位信息采集
Q:仅仅是学术成果尚未达到学院要求的学位论文能否进行论文送审?
A:原则上是须达到学院的学术成果方可送审,如尚未达到则由学院视学生学术成果具体情况进行考量。
Q:学位论文答辩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A:答辩前学位申请者须按照评审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如确实不需修改,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并经导师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署修改意见后方可参加答辩。博士答辩约2小时,学术型硕士答辩约1小时,专业型硕士答辩不少于40分钟。严格按照学位论文答辩程序进行,答辩的决议一定要当场宣读答辩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决议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答辩结束后学位申请者应按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完成修改,并经导师和答辩主席(或者委员)确认后方可提交到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Q:学位申请过程中有哪些公示要求?
A: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博士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应在学院公共平台对论文题目、创新点内容、通讯评阅意见、答辩资格审查意见等内容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硕士不需要学位答辩前公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决议和投票结果应在学院内公示3天(博士、硕士都需要公示)。
Q: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有什么要求?
A: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与论文研究有关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组成,且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我校的兼职导师不能作为校外专家参加答辩),主席须是正高职称。专业硕士的答辩委员会须有行业专家参加,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的校外导师可以作为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行业专家、校外专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名与论文研究有关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正高职称人员组成,校外非本校兼职博导不少于2名。答辩主席由校外博导担任。导师本人不能担任自己指导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主席和秘书。
Q:学校的学位信息采集什么时候开始?
A: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10天左右开通学位信息采集模块端口。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学位审核的申请人方能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善其学位信息。
Q: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注意哪些细节?
A: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至少有三分之二(含)委员出席方可召开会议,会议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全体委员(含未出席会议的委员)二分之一为通过。如申请学位者没有在会议召开前完成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要求,会议可以不审核其学位,延期至下次会议审核。会议特别须对在答辩过程中出现非全票的论文,即不是所有的票数都是落到第一档(达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要认真审核。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的投票表决非全票通过的论文,分委员会须出具书面说明、提交申请者会后的修改意见,导师及分委员会主席签署意见并签名。
Q: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准考证号码比实际考试的号码多一位,如何处理?
A:系统中的准考证号码是直接从学信网上提取的,学信网在初期处理数据时,根据需要对实际考试的号码进行了处理,确实比实际多一位,这个是不能修改的,也无需修改。外国留学生的准考证号码就是其学号。
Q:学位信息在国家哪个平台可以进行验证?
A:目前学位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可以查询验证。直接查询验证的是2008年9月1日以来中国大陆各学位授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颁发的各级各类学位证书相关信息。无法直接查询验证的,也可以通过平台的学位认证申请,进行人工查询验证。
Q:学位信息多久可以在国家平台查询验证?
A:根据国家现行的文件规定,学校等学位授予单位须在授予学位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省(自治区)审核部门在学校提交后30日完成提交备案,教育部学生中心将尽快完成最终备案审核及准予网络公布。随着工作的发展,社会对学位信息网络认证的时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预计今后上报时间会缩短,更趋向于尽快将准确的授位信息予以网络公布和查询验证。
Q: 学位证书证明补办及英文版学位证书证明如何办理?
A: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英文版学位证书模板已经发给每个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院网站也有模板下载。
[研究生创新项目]
关键词: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结题、经费
Q: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评审流程是什么?
A: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西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与评审流程如下:第一,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第二,学院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公示评审结果;第三,学院初评结果报学校,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并公示评审结果;第四,学校评审结果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第五,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下文公布获批立项项目名单。
Q: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经费能执行到什么时间?
A: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后,按项目资助标准的70%拨付项目经费,在规定时限内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再拨付30%经费。当年拨付的经费须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经费由学校收回。
Q: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可开支的范围是哪些?
A: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经费负责人为项目主持人的指导老师,负责项目经费审核审批。经费支出限定于项目调研及差旅费、论文发表的版面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会议费、交通费、信息检索费等专项业务支出,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经批准列入的其他费用。不能用于购买纳入固定资产的专用办公设备,不能用于劳务费、间接费等科目开支,不能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差旅费、个人补贴等各项开支。
Q: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结题?
A: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实施年限为1-2年。结题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开展,每年开展一次,每年4月学校下发结题通知。
[其他]
Q:研究生外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有资助么?
A:有。学校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境)内、外线下举办的国际高水平学术会议的会议注册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可查阅研究生院网站浏览具体信息https://yjsc.gxu.edu.cn/info/1022/2610.htm。
Q: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有资助么?
A:有。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采取培育的方式资助获得区级奖项并入围全国决赛的研究生团队备战国赛期间的相关费用;或采取奖励的方式资助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或相当等次)及以上奖次的团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浏览相关信息https://yjsc.gxu.edu.cn/info/1022/2608.htm。
Q:学校有资助研究生出国留学么?
A:有。学校有项目资助成绩优良的在读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赴国(境)外留学3-12个月不等的联合培养费用。详细信息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查阅https://yjsc.gxu.edu.cn/info/1022/2613.htm。
Q:学校对研究生取得的学术成果有奖励么?
A:有。学校对研究生取得的高水平学术成果予以奖励。学术成果可为开发的新设备装置、已运行的软件、创新工业新产品新材料、农业新品种、创作的文艺文学作品、艺术创作品、公益影视作品、咨询报告、国际竞技类作品、授权发明专利、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以及其他极具创新性、突破性的学术成果。具体申报要求以每年学校下发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