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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师招聘:2024惠州市惠东县招聘公办学校教师41人公告(第二场,编制)

【导读】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广东教师招聘为大家整理了以下资料,大家一起看看吧。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教师,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符。

2.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均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由惠东县教育局统招安排,目前仍在全县公办中小学在职在岗、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合同制(原劳务派遣)教师。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审查的人员;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及惠东县在编在职(岗)教师;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征得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同时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9.年龄计算截至2024年7月1日(即“35周岁以下”应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考生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审核考生填报的信息资料)→发布笔试考试通知(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参加考试并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核、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布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上述招聘程序的每个环节(除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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