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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会《经济法》真题专练:公司法律制度】

2023年中会《经济法》真题专练:公司法律制度更新时间:2023-07-12 09:26:30来源:环球网校浏览52收藏10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摘要 小编整理了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真题专项练习及答案解析,涉及简答、综合等主观题,供大家免费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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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简答】公司法——组织机构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

2015年甲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事项如下:

(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 000万元的决议,其时甲公司总资产1亿元;

(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刘某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乙公司为甲公司最大的股东;

(3)讨论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会成员中,有4人同时为丙公司董事,经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能否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向丙公司投资的方案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1-【答案】

(1)董事会无权作出融资担保决议。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中,担保金额4 000万元,超过总资产1亿元的30%,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

(2)不能聘任刘某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本题中,乙公司是甲上市公司最大股东,而刘某在乙公司任职,属于“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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