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结合2024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省教育考试院继续向各市、县(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学校)提供一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包含网络报名、命题、制卷及评卷等服务(时间安排见附件1)。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执行,每位应聘者限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笔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实行分级列支,省级负责命题、制卷及评卷等相关经费,市、县(区)负责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考试组织所需各项支出。各设区市教育部门负责本考区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原则上以设区市为单位设立考区,考点原则上应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笔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委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有关笔试工作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各市、县(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学校)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参加本次笔试服务。请意向参加笔试服务的设区市教育部门汇总本辖区内需要参加笔试的市、县(区)名单,并以设区市教育部门的名义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书面委托函。省直有关单位(学校)请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书面委托函,并与所在地市教育部门对接委托考务事宜。书面委托函报送时间截至2月5日,逾期视同无意向。参加笔试服务的市、县(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学校)应在发布的招聘公告中注明“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教师招聘笔试服务”等有关内容。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大纲,请登录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fujian.gov.cn)“下载中心”专栏查阅下载。
三、请各市、县(区)和省直有关单位(学校)抓紧启动实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及时做好岗位征集、招聘方案制定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年度招聘工作。
附件:1.笔试服务时间安排
2.委托函(模板)
3.笔试科目类别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