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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以此为准)

福建中医药大学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在职工作人员、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以下简称规培人员)继续教育并获得更高层次学位工作。现将我校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条件

1. 申请学术硕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

  (2)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及以上(即2021年1月前);并于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福建省医药卫生相关机构从事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

  (3)选报针灸推拿学专业,近三年须在公开刊物(CN号)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关专业学术论文。选报护理学、中医康复学及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近三年须在公开刊物(CN号)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或者主持一项科研课题。选报中医医史文献专业,要求为医学类、文学类、历史类、哲学类、管理类专业毕业。

2.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遵纪守法。

(2)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3)在福建省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应与规培招收的专业相对应。

(5)我校中医专硕相应专业的研究生导师推荐信1份。(在培人员需提供规培所在单位的导师推荐信)

二、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

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并提交申请。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18日。

2.函报

本次报名采取函报方式进行。除网络报名外,还需要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福建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学术学位型见附件1,专业学位型见附件2)。

(2)身份证及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8年9月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可不用提交)各1份。

(3)选报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且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学员需提供相应专业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在培人员提供在培相关证明。

(4)选报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还需提供1份我校中医专硕研究生导师推荐信。(在培人员需提供规培所在单位的导师推荐信)

(5)选报针灸推拿学专业人员,须提供近三年在公开刊物(CN号)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选报护理学、中医康复学及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须提供近三年须在公开刊物(CN号)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或者科研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主持课题证明。选报其他专业的人员,如有发表论文和专著或获奖须提供相关证明。

(6)上述材料(复印件)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7)请在2024年1月19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研招办。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不齐全影响审核的将不予审核录取。报考材料接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刘老师、吴老师收(邮编:350122,联系电话:0591-22861321)。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可送达办公室,不易漏丢件。

3.招录方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招录方式为:资格审查择优录取入学方式。部分专业生源较多,导师资源相对有限,对招生名额有限招要求,学科将进行择优录取,择优录取方案由各学科制定。研究生院、相关学科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录取后,将于2024年3月上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

4.现场确认

拟录取的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院进行图像及指纹采集确认。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接受学术学位型申请的专业及招生人数

1.临床类

(1)中医骨伤科学              拟招10名

(2)针灸推拿学                拟招10 名

(3)中西医结合基础            拟招10 名

(4)中西医结合临床            拟招10 名

(5)中医康复学                拟招10 名

(6)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拟招20 名

2.非临床类

(1)护理学                     拟招20 名

(2)社会发展与药事管理学       拟招12名

(3)中药学                     拟招10 名

(4)中医医史文献               拟招2名

四、接受专业学位型申请的专业(临床类专业)

(1)中医内科学                 拟招3-4名

(2)中医外科学                 拟招4-5名

(3)中西医结合临床       拟招3名

五、课程学习和考试

1.修读课程参照我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执行,如果本专业招生人数较少不宜单独开班,需与统招在校生一起修读或与下一级合班上课。

2.课程考试:课程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

3.国家统一考试:申请人需要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已列为学科综合国家统一考试的专业还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国家统一考试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要求,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六、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 自通过现场确认之日起,申请人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及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可申请进入硕士学位申请阶段;未通过者,不进入硕士学位申请工作。完成理论学习和学位申请两阶段时间总长不得超过6年,其中开题完成至答辩不少于1年。

2. 符合进入学位申请阶段的申请人按《福建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选报导师,缴交学费后方可正式进入硕士学位申请阶段,并开展学位论文开题、评阅与答辩等相关工作。

3. 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

4. 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申请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七、学习费用

1. 学费标准:临床类各专业:37000元/生.全程;非临床类各专业:33000元/生.全程。

2. 收费办法:按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阶段分阶段收取。申请人应于现场确认时一次性交清理论学习阶段学费(临床类各专业:25000元/生,非临床类各专业:21000元/生)。申请人应于理论学习考试和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均合格,选报导师时一次性交清申请硕士学位阶段学费12000元/生。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350122)

联系人:刘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1321

附件.docx(福建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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