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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院系工作指南》的精神与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大学的工作部署,结合经济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我院2024年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本年度经济学院共八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分别为: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数字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和统计学(招生目录详见附件1)。招考方式有: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仅面向本校硕士生)、本科直博生(已于接收推免生考试中完成)。我院同时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和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招收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15%。

 

一、报考条件

 

(一)申请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人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2024年9月1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特殊行业、特殊岗位具有相当学术研究成果的可向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硕士申请人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综合考核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2024年9月1日前取得认证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的规定。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与原工作单位有服务期、保密期等约定正在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6.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者的年龄原则上不应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者的年龄原则上不应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后出生)。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部队有关规定执行。

 

(二)外语水平要求: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2)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550分(含)以上;

(3)GRE成绩310分(含)以上;

(4)TOEFL(IBT)成绩90分(含)以上;

(5)雅思(A类)成绩6.0分(含)以上;

(6)GMAT成绩640分及以上;

(7)英语专业考试(TEM)四级或八级合格;

(8)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5合格;

(9)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二、网上报名安排

 

全部申请人(含硕博连读)均须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电子材料、网上支付报名费。缴费成功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拟申请“硕博连读”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在读硕士生,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此工作方案通知要求的时间和程序申请,参加本次网报。

每位申请人只允许填报1个志愿,请慎重报考。考试类别请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10日-1月31日。

报名系统地址:http://yz.ucass.edu.cn/Default.aspx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社科大网上报名系统:http://yz.ucass.edu.cn/Default.aspx,申请材料包括:

 

(一)基础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此表为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填写,申请人须在相应栏目签字确认,学习或工作单位要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须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提供推荐意见,并手写签名,由所在单位盖章(见附件2);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由申请人学校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的证明信,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选取符合报考条件的、能代表自己最高水平的一项或两项证明材料即可);

6.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个人信息面、国徽面分别扫描或拍照;另需提供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展示个人信息面)照片,拍摄时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可见、完整。

 

(二)学术类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初稿或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2.科研成果代表作:提供1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个人最高研究水平的学术成果(非硕士论文,公开发表或非公开发表的成果均可);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和研究计划(参见附件3,字数不多于5000字);

4.科研经历:填写科研情况一览表(参见附件4)。

 

(三)其他材料

1.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内容如下:“我提交的申请材料均真实可信,所有复印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提交的学术成果没有学术不端情况。如有材料若存在不真实或学术不端情形,我自愿承担所有后果。”承诺书须本人签字(参见附件5);

2.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提交所学课程(研究生和本科课程)情况和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需提交封面、目录页、正文页复印件,专业性、学术性由材料审查专家小组认定)或其它证明材料;

3.若有获奖、硕士期间本专业排名等其他证明材料,可同时提供;

4.综合考核后拟录取者须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6)。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报名无效;符合申请条件的,请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电子版按上述顺序制作为1个PDF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50M),上传至报名系统。

申请者务必根据材料清单各项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原则上不会另行通知,申请材料的完备情况会影响到申请结果。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申请人提交的报考材料均须真实可信,所有复印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复查。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及开除学籍等)。

 

四、材料审查

 

1.材料形式审查,学院在报名期间或报名结束后2月下旬之前,由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申请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各专业“材料审查专家小组”审查申请材料:“材料审查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查评估,根据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研究设想与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以及参与科研、发表、出版情况等,做出综合评定,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3.综合考核入围名单报学校备案并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合格且排名符合面试名额要求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数原则上为计划招生人数的120%以上。考核方式为线上或线下,待另行通知。

1.专业笔试为闭卷考核,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笔试参考书详见经济学院网站(https://se.ucass.edu.cn/info/1042/2355.htm)。

2.外语笔试为闭卷考核,满分100分,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3.外语面试,考核申请人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满分50分,30分及以上为合格。

4.综合素质面试,全面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参考申请人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

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申请人必选),同等学力申请人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和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由学院组织)。加试科目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为综合考核各项成绩之和,总分400分,各分项全部合格且总分达到240分及以上者综合考核合格。综合考核成绩(包括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笔试(线下笔试3小时,线上笔试1.5小时)初定于三月初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外语面试每个申请人不少于5分钟,综合素质面试不少于20分钟。

综合考核具体办法在材料审核工作结束后、综合考核开始之前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

 

六、录取

 

学院严格按照申请人综合考试成绩在全院排序,综合考虑申请人材料审查结果、政审和体检等情况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生办公室检查通过后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内,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确定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无法按期转入档案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申请人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应该签订并提交申请人、定向就业单位、培养单位三方协议书,无法按时提交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包括学制、奖学金等请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信息公布、咨询和争议处理

 

1.信息公布:工作方案、综合考核入围名单(拟2024年2月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考核办法、综合考核成绩、推荐拟录取名单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社科大网站统一公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https://skdzs.ucass.edu.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https://se.ucass.edu.cn/

2.学院博士招生咨询方式:010-68050129,张老师,kycjjx@cass.org.cn。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招生工作中的争议。联系方式:010-68034303,蒋老师,jiangws@cass.org.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1月5日

 

附件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报考专家推荐书

附件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和研究计划

附件4:科研情况一览表

附件5: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附件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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