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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西安工程大学2024年拟录取硕士生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

截至目前,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拟录取名单已公示结束,请拟录取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一、档案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调至我校,未按要求调档的全日制考生将取消评奖、评优、评助等资格。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调档。

1、应届毕业生档案应于入学报到前由毕业院校统一寄送,往届毕业生档案请于6月30日前寄达我校;

2、考生自行下载《西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调档函》(附件1),并彩色打印调档函;

3、考生认真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

4、考生携带调档函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5、密封后的档案由保管部门邮寄至我校,档案邮寄材料应注明“录取学院+准考证号+姓名+新生档案”字样;若以其它方式送达,如有丢失,责任自负。邮寄时请使用机要或者“邮政EMS”方式寄送(政审表不能和档案一起邮寄,政审表邮寄通知见https://yzw.xpu.edu.cn/info/1033/2556.htm)。

档案邮寄地址如下: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9号140#信箱

邮寄单位: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收件人:研招办

电话:029-83239223

邮编:710048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需转至我校

陕西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上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在网上转接,需提前联系学院党委明确转入党支部名称进行网上办理。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持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开具纸质版介绍信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具体到院(部)级党组织,如“中共西安工程大学XXX学院委员会”。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律自带,有效期开至10月中旬,入学报到后到所在学院党委办理。

各学院党组织关系转接咨询方式:

2、团员的团组织关系需转至我校

① 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本人团组织关系申请转入,选择组织“团陕西省委—省教育团工委——西安工程大学团委——xxxx学院(拟录取的学院全称)团委”。

  ②新生团员开学向团组织报到时,需提交团籍档案(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由团组织核实团员身份,核对无误后按照要求办理后续手续。

三、户口转接

拟录取的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应在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就读期间不再集中组织办理。

学校提供以下两个选择户口迁移方式,拟录取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1、将户口迁移至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

落户地址: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西安工程大学

辖区派出所: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斜口派出所

2、将户口迁移至西安工程大学金花校区

落户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19号西安工程大学

辖区派出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金花路派出所

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后携带户口迁移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办理迁移手续。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邮寄地址确认及修改,请于6月7日前完成邮寄地址的确认和修改,修改地址:https://jinshuju.net/f/MpG7Ns,预计在6月中下旬邮寄正式录取通知书,所有通知书均通过邮寄,不允许自取。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

邮寄信息填报二维码

五、其他事项说明

1、考生因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我校的复试、录取资格或不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或经复查不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要求的,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德智体全面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还原单位。

附件1:西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调档函

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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