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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硕士论文开题答辩、预答辩、答辩流程规范及费用发放标准

一、论文开题答辩

(一)开题答辩工作流程。

1.制定《专硕开题报告工作方案》;

2.组织学生报名、专硕中心资格审核;召集开题小组人员,制定《开题答辩安排表》;

3.组织现场开题答辩;

4.统计开题答辩结果,审核开题答辩材料,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开题结果的审核。

(二)开题小组职责。

开题小组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认真评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开题进入到下一阶段。最后开题小组应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是否通过给出结论。凡未通过开题报告,需要重新做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应根据开题小组意见,进行认真调研、充分准备,在条件成熟时再次做开题报告,直至通过。再次开题的评委将以首次开题小组评委为主,务必认真审查其修改后的开题报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

(三)开题报告会的程序。

1.开题小组秘书宣布开题小组成员名单;

2.开题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并介绍开题程序;

3.开题人自制 PPT 报告论文开题的主要内容(一般为 20 分钟);

4.开题小组专家提问、提出建议,开题人答问;

5.休会。开题人和列席、旁听人员退出会场,开题小组举行内部会议;

6.开题小组根据开题情况和材料准备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同意开题进行打分,

并作出决议;

7.复会。开题小组组长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8.开题报告会结束。

(四)注意事项。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应在答辩前不少于 6 个月完成。

2.已通过论文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因更改选题方向等原因需要重新开题的,需填写《硕士研究生重新开题申请表》。经指导老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原选题方向不变,选题题目与学位论文题目有轻微变化者不需重新开题。

3.开题答辩论文题目确定后,论文题目只可微调。变动过大的,需要研究生出具情况说明,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组织专家研究同意后方能参加后期的预答辩、盲审、答辩。

(五)开题答辩费用发放标准。

开题答辩每场组织5-6名学生参加,三位评委、一位老师秘书(如果线上组织,必要时需增加一位学生秘书)。每场评审费按照每位评委300元、老师秘书200元(学生秘书按每场50元)支付酬金。

 

二、论文预答辩流程规范及费用发放标准

(一)论文预答辩工作流程。

1.制定《论文预答辩安排表》、《论文预答辩须知》,请示领导审核同意。

2.召集各组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开会,明确预答辩程序、预答辩结果处理规定及注意事项,分发《论文预答辩安排表》与《论文预答辩须知》。

3.组织现场论文预答辩。

4.统计论文预答辩结果,向领导报告请示后通知学生,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二)预答辩委员会工作职责。

预答辩委员会负责听取预答辩学生对学位论文的介绍,考查预答辩研究生对与学位论文有关问题的理解和解答能力,根据国家、学校及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对学位论文的水平、预答辩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和评议,表决做出预答辩是否通过的决议。

(三)论文预答辩程序。

论文预答辩应逐一进行,上一位预答辩学生完成全部预答辩程序后方可进行下一场预答辩。具体程序如下:

1.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介绍预答辩程序及论文预答辩结果处理规定。

2.硕士生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就论文有关问题提问,硕士生答问。

4.休会,预答辩人和列席、旁听人员退出会场,预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预答辩委员会根据预答辩情况及研究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预答辩作出决议。评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对学位论文水平的综合评述、对研究生预答辩的评价、论文预答辩是否通过及其它意见。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议须经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会议应有完整记录。

5.复会,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6.硕士生致答谢词。

7.宣布预答辩结束。

(四)注意事项。

1.硕士生修业期间只有2次答辩机会,预答辩委员会应按照各专业论文要求严格进行评议和决议,致力于提高硕士生论文质量。

2.论文预答辩结果处理规定:①两位及以上评委表决票是“不通过”,则预答辩结果为“不通过”,须延迟一个学期重新申请预答辩。②其他情况均为“通过”。

(五)预答辩费用发放标准。

预答辩每场组织5-6名学生参加,三位评委、一位老师秘书(或学生秘书)。每场评审费按照每位评委300元、老师秘书200元支付酬金(学生秘书按每场50元支付酬金)。

三、论文答辩流程规范及费用发放标准

(一)论文答辩工作流程。

1.制定《论文答辩安排表》、《论文答辩须知》,请示领导审核同意。

2.召集各组答辩委员会主席开会,明确答辩程序、答辩结果处理规定及注意事项,分发《论文答辩安排表》与《论文答辩须知》。

3.组织现场论文答辩。

4.统计论文答辩结果,向领导报告请示后通知学生,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二)答辩委员会工作职责。

答辩委员会负责听取答辩学生对学位论文的介绍,考查研究生对与学位论文有关问题的理解和解答能力,根据国家、学校及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对学位论文的水平、答辩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和评议,表决做出答辩是否通过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

(三)论文答辩程序。

论文答辩应逐一进行,上一位研究生完成全部答辩程序后方可进行下一场答辩。答辩程序不规范视为答辩不合格。具体程序如下:

1.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介绍答辩程序及论文答辩结果处理规定。

2.硕士生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每篇硕士学位论文完成答辩全部程序一般不少于60分钟。

3.答辩委员会成员就论文有关问题提问,硕士生答问。

4.休会,答辩人和列席、旁听人员退出会场,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及研究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评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对学位论文水平的综合评述、对研究生答辩的评价、论文答辩是否通过、论文的成绩、授予学位的建议及其它意见。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会议应有完整记录。

5.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6.硕士生致答谢词。

7.宣布答辩结束。

(四)论文答辩结果处理规定。

1.论文答辩成绩大于等于75分,则通过论文答辩,可以申请参加论文查重。

2.论文答辩成绩小于75分,则不能参加论文查重,需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参加论文答辩。

3.答辩委员会评定的论文答辩成绩为最终成绩,不能申请学术争议。

4.首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及学位分委员会同意,可修改论文后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重新答辩一次,第二次答辩未通过者学校不再接受其答辩申请。修改论文和重新答辩不得超过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的最长年限。

(五)答辩费用发放标准。

答辩每场组织不多于5名学生参加,按照学校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费1500元/生标准执行。答辩委员会委员五人(四位校内评委、一位校外专家)、一位老师秘书、一位学生秘书。评委、老师秘书酬金分配由答辩委员会和老师秘书共同协商确定,学生秘书酬金按每场50元支付(学院另外支付)。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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